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 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 ||
招标单位: | 陇西县公安局 | 联系人: | 樊继红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26 0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07-29 00:00:00 |
资格审核开始时间: | 2024-07-25 18:16:21 | 资格审核结束时间: | 2024-07-29 00: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2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29 17:00:00 |
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陇西县公安局
二、项目编号:ZZX-*******
三、项目名称:陇西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00元。
六、采购需求:
采购单警执法记录仪80部、4G执法记录仪20部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自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7)自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八、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00:00至2024年07月29日 0:00:00。
资质/响应文件审核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00:00至2024年07月29日 0:00:00。
竞价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9:00:00至2024年07月29日 17:00:00。
九、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
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陇西县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自主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多轮竞价,竞价快结束并出现次低价时系统自动延时竞价时间,延时周期为3分钟,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继红
联系电话:138*****699
采购单位名称:陇西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单警执法记录仪 | 1.镜头:≥123°水平视场角 2.显示屏:2.0寸 3.拍照分辨率:≥4000万像素,JPEG格式 4.拍照分辨力:≥1100线 5.摄像分辨率:848×480(60fps)/1280×720(60fps)/1920×1080(30fps) /2304×1296(30fps)/2560×1440(30fps)MP4格式 6.开机时间:3秒 7.存储空间:≥32GB 8.最大记录间隔时间:≤0.1秒 9.数据接口:USB接口/Type-C接口 10.电源:内置电池,容量3200mAh 11.充电方式:外接适配器 12.充电时间:≤3小时 13.连续摄像时间:≥10小时(1080P分辨率下) 14.辅助光源:红外灯+白光灯 15.录音:单独录音(WAV格式, 16bit 22KHz采样) 16.拾音器:双声道咪头 17.几何失真:≤8% 18.防护等级:IP68(1米2小时) 19.外形尺寸:≤81.6×56.1×33.2mm 20.重量:≤162g 21.防跌落高度:≥2米30次 本产品须支持后期无缝衔接我单位后端平台 | 80部 | ||
2 | 4G执法记录仪 | 1.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支持IP68,音频采样率不应低于16kHz,音频编码不应低于48kbps,视频编解码支持采用H.264、H.265格式,设备出厂内置存储容量≥64GB; 2.设备内置彩色电容多点触摸显示屏,显示屏尺寸≥2.4寸,显示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550cd/m2; 3.设备应具备2路摄像头,正面一个摄像头,背面一个摄像头,2路摄像头均不低于500W像素,摄像头水平视场角应满足:在1920*1080p和1280*720p分辨率下均≥110°; 4.支持无线传输功能,可接入移动、联通和电信的4G SIM卡,可将现场的图像通过4G无线网络进行传输,实时同步传输至系统平台,支持远程遥控; 5.在无线传输网络状态下,具备自检测网络带宽功能,基于网络带宽能够智能调整视频码流参数,实现低带宽下和高带宽下的视频流畅传输; 6.设备内置北斗定位模块,具有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功能,定位信息可通过4G回传,可采集设备的运行轨迹并上报,无网络状态下,定位信息上报具备离线缓存和恢复后补传功能; 7.支持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 8.设备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单块电池在1920*1080、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10h,在1280*720p、30帧/s条件下连续摄录时间≥12.5h; 9.支持PTT物理按键,进行群组对讲、富媒体消息发送等应用功能,PTT对讲时不影响执法仪正常的录像录制、码流传输、拍照等功能; 10.支持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配置参数,包括平台配置、网络配置、视音频设置、智能功能配置、系统配置等参数信息,扫码配置用户信息、平台通道信息等专用配置时支持校验设备序列号,保证配置信息与设备相匹配; 11.支持接入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后,设备能够通过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自动升级,当接入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时,设备能够自动关闭所有无线网络功能,包括WIFI、4G、蓝牙等; 12.设备支持多种警情关联方式,包括手动输入警情关联、扫码警情关联、获取平台警情关联,支持警情处理时语音播报警情尾号,警情录像文件自动关联警情编号; 13.支持电池健康状态检测功能,在设备使用生命周期内,设备应能判断及展示当前电池的健康状态,支持电池额定容量设置及当前电池最大容量统计功能,当检测到当前电池最大容量低于额定容量80%时,系统推送电池告警信息,同时界面弹窗或提示提醒用户更换电池; 14.支持对图像画面添加文字标注的功能,包括经纬度、存储、电量、设备序列号、码流录像标志、录像计时、系统时间、信号柱、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用户编号、用户姓名以及不少于5个自定义OSD字幕信息,每个字幕信息位置支持自定义拖动设置; 15.支持自动抓拍人脸/车牌功能,可通过GA/T1400方式向视图库上传自动采集的人脸/车牌图像,支持预先录入布控黑名单人员/车辆信息,前端智能抓拍并实时本地化比对告警; 16.支持GA/T1400、GB/T*****、GA/T1987-2022、GB*****等标准。 本产品须支持后期无缝衔接我单位相对应视频网络平台 | 20部 |
标签: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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