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2024年GNZWFDYXGS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2024年GNZWFDYXGS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TFZB-*******】),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对2024年GNZWFDYXGS无人机设备进行采购。
1.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59万元(含税)。
1.3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3.1采购内容:无人机调度系统相关软硬件。
1.3.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4安装调试期限:自到货验收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数据对接并交付比选人使用。
1.5质保期:项目自验收交付之日起针对硬件设备及材料提供三年的质量保证。
1.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参选人将本项目所有设备运输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9万元(含税),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止的类似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以及合同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金额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有效的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资格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人。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18:00时至2024年7月30日18:00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4:00时。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丰安东路1号中国电信中卫分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955-*******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邮 编:******
联 系 人:李瑞、徐旺旺、赵晶
电 话:199*****262、189*****987、181*****250
电子邮件:lirui.nx@chinaccs.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4年7月25日
标签: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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