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项目一期项目勘察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项目一期项目勘察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大河控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大河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项目(一期)项目勘察服务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项目(一期)项目勘察服务
2.2项目编号:M410*****650********
2.3实施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大运河片区,通济大道以北,绿城路以南,丰川路(规划)以东,丰业路以西。
2.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98.29亩,规划建筑面积15.0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1.5亿元,重点建设冷链仓储物流中心,主要包括自动化立体冷库、多层楼库、保税库,以及办公配套用房等。
2.5采购范围:规划用地范围内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详细勘察,出具岩土工程勘查(详勘阶段)报告,满足建安施工图设计、深基坑专项设计及评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查、备案等手续及后续配合服务。
工作内容:按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含测量及所需的控制点成果,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如需补充地质勘察,须进场二次勘察)。
2.6工期要求:勘察周期为20日历日,自委托人发出的实际开工指令日期起算,于20日历日内提交勘察最终成果资料。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3.2业绩要求: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建勘察业绩(注: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的发票扫描件,提供部分或任意一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日18: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招标人: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9*****9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李先生
传真:/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6楼
邮箱:xingyuzbdl@163.com
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0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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