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共享单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共享单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南通大学委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启东校区共享单车服务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共享单车服务
二、 采购项目编号:TDFW(GK)2024-089
三、 采购项目品名、数量及技术规格:
在南通大学启东校区内运营共享自行车,初次投放共享自行车500辆,为师生提供交通便利,服务期限为3年。投标人全额投资并负责共享自行车的日常运行与管理维护。学校提供相应场地支持。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有关说明”
项目限价:本项目共享单车骑行投标报价分为:单次骑行起步价、月卡报价、学期卡报价,各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及要求如下:
单次骑行起步价最高限价为1元/30分钟,超时部分按每15分钟为计量单位计算,计价为单次起步价的三分之一,时间不足15分钟的以15分钟计算,每日封顶价格最高为5元,投标报价单位为“元/30分钟”(每次使用不超过30分钟)。
月卡报价(每天不限次)的最高限价为10元/月,投标报价单位为“元/月”。
学期卡报价(每天不限次)的最高报价为28元/月,投标报价单位为“元/学期”。
五、 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的相应能力和经验;
3、采购项目的品牌公司或品牌公司授权的经销商。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供应商最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招标中同时参加。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官网(https://ztb.ntu.edu.cn/)上发布,由供应商报名后自行下载,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信息均为无效,后果自负。
八、投标登记:潜在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务必在南通大学供应商库(https://ztb.ntu.edu.cn/gyszc.htm)注册并完成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九、确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支付标书费300元人民币。
(通过https://ztb.ntu.edu.cn/gyszc.htm缴纳,标书费事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推送到登记注册邮箱。)
十、投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4时30分
3、开标时间:2024 年8月20日14时30分
4、线上签到时间:2024 年8月20日13时30分-14时30分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 年8月20日14时30分-14时45分
供应商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准确信息或未主动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的规定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提前办理好数字证书(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必须办理,被授权代表章可按需办理)和安装投标文件工具后方可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操作说明详见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tb.ntu.edu.cn/)--资料下载--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CA办理。
十一、开评标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33室
十二、送样要求:本次投标须送拟投入车辆样车一辆。送样时间:2024年8月20日12:00—14:00;送样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二楼;送样联系人:邹老师133*****633。中标单位样车留存,其它单位样车在开标后3天内取走。
十三、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按需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自行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未踏勘者,视为默认对本次项目所有情况均知悉。
踏勘联系人:聂老师150*****136。
十四、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牛老师(货物)0513-********
沈老师(工程、服务)0513-********
李老师(货物、工程、服务)0513-********
项目技术咨询:聂老师150*****13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咨询:赵工185*****667、王工 177*****064。
数字证书CA办理等咨询:杨子龙 010-********、人工客服 **********。
单位部门:南通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综合楼229室
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通过顺丰速递邮寄方式提交质疑。
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内容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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