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5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以卫沙建交发〔2024〕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
2.2工程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2.3工程概况:路线总长105.51千米,对宁卫路K31+975-K42+028段等2条10.988千米的路段,采用沥青胶灌缝、铺设同步碎石封层等方式处理;对三党路(K41+740-K50+260段)、校党路等7条43.136千米的路段,采用加铺1.5厘米AC-10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超薄罩面、铣刨旧路沥青层,加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等方式处理;对兴仁环镇路、上游村路、夹道路等5条17.537千米的路段,采用挖除旧路水稳层,加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后,再重铺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换或增设道路沿线路缘石破损或缺失段。迎西路、曹闸路等23条33.849千米混凝土路面分别采取裂缝处理、破碎板处理及白改黑处理。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宁卫路(K13+724-K15+910、K24+410-K27+500);
二标段:宁卫路(K27+500-K31+975);
三标段:三党公路(K0+000-K6+046、K6+046-K11+859);
四标段:三党公路(K37+000-K41+740、K41+740-K50+260)、校党路(K0+000-K10+713);
五标段:高庄1队路至兴仁3号移民村路K0+000-K2+001、新水至石拉圈公路K0+000-K4+000、兴仁环镇路(K0+000-K1+738.846);
六标段:常乐陶瓷园1号路(K0+000-K3+008.660)、常乐陶瓷园2号路(K0+000-K1+033.366)、高闸路(K0+000-K4+289.065)、刘湾永丰路(K0+000-K1+655)、沙滩东路(K0+000-K2+470)、上游村路(K0+000-K0+806.905)、水车村路(K0+000-K1+000)、喜沟主干路(K0+000-K1+002.6)、杨滩种植园区路(K0+000-K1+036.028)、永康东路(K0+000-K1+881.554)、永乐至卧龙台路(K0+000-K2+000)、枣林东路(K0+000-K0+554.764);
七标段:大板路(K0+000-K0+887.942)、官桥种植园区路(K0+000-K0+831.353)、黑林村部路(K0+000-K1+763.448)、夹道路(K1+100-K2+339.577)、腾格里环湖主路(K0+000-K2+292.591)、迎湖路至中卫林场路(K0+000-K3+590.661)、迎西路(K0+000-K0+880);
八标段:曹闸路(K0+000-K1+150)、渡口村部路(K0+000-K3+107.476)、瑞应园区路(K0+000-K1+218.820)、沈桥路(K1+000-K1+683.077)、胜金村8队路(K0+000-K0+388.031)、胜金村至北庄子路(K0+000-K1+231)、施庙村九队路(K0+000-K0+689.691);
九标段:常乐工业基地路(K0+000-K0+935.025)、宁卫路(K31+975-K42+028)。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需满足以上要求。 |
企业 业绩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或路基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或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或路基养护工程施工或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就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普通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及安全防护提升工程(李姚路特色项目)共计十四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项目,但同一项目只能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同一项目下的多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允许一致,但不同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能一致,若一致,投标人只能按照项目及标段评标结束时间的先后顺序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项目和标段的中标资格,放弃项目或标段由此项目或标段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楼,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7月31日下午18:00(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将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中标资格。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 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邮 编:******
联 系 人:谢荣
联系电话:0955-*******
代理单位:宁夏长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B座2402室
邮 编:******
联 系 人:张瑞怡、尤迪、杨涛
联系电话:0951-*******
2024年7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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