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屯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培训基地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榆树屯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培训基地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榆树屯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培训基地工程设备采购

审前公示

********号)

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受哈尔滨铁路局工程施工指挥部委托,近日拟对榆树屯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培训基地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审前公示与厂商进行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物资设备名称 、数量、拟参与谈判厂商详见附表

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采购方式:审前公示谈判采购

公示期: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3日

设备使用单位:哈尔滨铁路局工程施工指挥部

采取谈判采购的原因:

按照路局总体部署,由哈尔滨铁路局工程施工指挥部负责承建工机段榆树屯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培训基地工程是路局重点项目,为满足今年冬季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工作的需要,路局要求必须保证2016年9月30日前整体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该工程中微机联锁设备、10KV配电所内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工业污水处理设备需要采用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

现工程已全面开工,上述设备加工周期较长,为保证设备及时到位,满足工期要求,建议按应急采购程序,采取会议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上设备。

物资(设备)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

代理公司联系人:张先生 139*****414

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

2016年8月



附件1: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邀请供应商

备注

A01包件

计算机联锁系统

北京全路通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含微机联锁机柜、控制操作台、其他附属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

A02包件

ZD6-D型电动转辙机

43

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A03包件

智能电源屏

1

北京国铁路阳技术有限公司


附件2:投标资质和要求

A01包件:

1.设备数量及用途

1.1设备用途

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计算机联锁系统用于实现整备场道岔实现集中控制。系统满足检修库日常生产作业需要,能确保机车出入库的作业安全。

1.2设备数量

序号

地点

联锁道岔(组)

备注

1

榆树屯大修基地

43组

含微机联锁机柜、控制操作台、其他附属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

2.运行环境

2.1室外设备

环境温度:-45℃~+65℃

相对湿度:90%(+25℃)

使用电源:220VAC

输入电压范围:220±5%VAC 47-63HZ

2.2室内设备

环境温度:-15℃~+40℃

相对湿度:80%(+25℃)

2.3微机系统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最高30℃ 最低15℃;

相对湿度:10%-75%(25℃);

大气压力:70-106kpa(海拔高度小于3000米);

3.技术标准

3.1安全防护、环保、消防等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3.2设备工作噪音≯75dB;

3.3投标方提供的系统设备应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广泛使用,且无事故发生,至少提供近一年内 3个及以上用户单位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4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4.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计算机联锁系统主要用于实现检修库内股道、道岔、信号联锁远程集中控制。该系统的使用有利于检修库提高作业效率,提高相关作业的安全性、可靠性,并具有集中控制、信息化管理的特点,从而达到减员增效、保障安全、改善劳动条件的效果。

4.2计算机联锁系统

计算机联锁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微机联锁控制机柜、控制操作台及其它附属设备(含备用板件)。系统备品备件的配置数量按2年计。质保期为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2年,免维护期为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3年,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年。

4.2.1计算机系统配置原则

为了与榆树屯站现运用的DS6-60型系统结合且便于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联锁设备须采用DS6-60型系统,为2×2取2冗余结构式计算机联锁设备系统。

4.2.2 计算机联锁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

(1) 选排进路

将光标分别移到办理进路的开始信号灯和终端信号灯进行相应的选定后,只要满足条件即可选排出该进路;

(2) 取消进路

如果机车没有驶入所选排的进路或接近区段,则可根据需要取消进路。其操作与选排进路类似;

(3) 人工解锁

当机车已进入接近区段时,操作人员可用此功能取消已生成的进路(延时30秒);

(4)进路故障解锁和区段故障解锁

当某进路由于轨道电路故障而不能正常解锁时可用进路故障解锁;当轨道区段不能解锁时,可分段地按故障解锁方式使其解锁;

(5) 道岔定(反)位操作

当需要时,操作人员可用此功能将某一道岔单独操纵到定位(反位);

(6) 道岔锁闭与解锁

根据现场作业需要可锁闭或解锁某一组道岔;

(7) 重复开放信号

信号开放后,由于轨道电路瞬时分路或其他原因而关闭,开放信号的条件恢复后,能重复开放信号;

(8) 非常关闭信号

由于某种故障而不能以取消进路、人工解锁等方式使信号机关闭时,能强制切断信号继电器电源,使信号关闭;

4.2.3 系统绝缘、抗干扰性能要求

4.2.3.1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系统设备的带电部分和非带电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以及电气上无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 MW。

4.2.3.2系统必须设置安全地线、屏蔽地线和防雷地线,各种地线必须分开设置。

A02包件:

1.设备型号及数量

ZD6-D型电动转辙机43台。

2. 运行环境

环境温度:-45℃~+65℃

相对湿度:90%(+25℃)

3. 技术标准

3.1符合铁总运(2015)238号《普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的相关要求。

3.2符合ZD6-D型电动转辙机产品说明书性能要求及满足哈局寒冷地区减速器润滑脂要求。

4. 产品技术要求

4.1质保期投入使用之日起2年,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5年。

4.2配备10把手摇把。

4.3减速器润滑脂满足哈局寒冷地区要求。

4.4榆树屯站现运用的天津铁路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ZD6-D型电动转辙机,为了统一型号便于计算机系统维护。

A03包:智能电源屏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书是对“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智能电源屏制造、安装、试验、开通、验收的有关规定,并为卖方制定技术建议书的依据。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的智能电源屏。

车站信号设备配置详见表1:

表1


序号

站 名

股道

联锁道岔

列车信号机

调车信号机

站内轨道区段

1

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
(计算机联锁)

0

43

0

68

78

注:

l 表中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在施工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施工设计为准。

l 表中股道数含正线数量。

l 表中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在施工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应以施工设计为准。

2、名词术语

★智能电源屏是信号设备的供电设备,用于向铁路信号计算机联锁、信号机、道岔转辙机、电码化设备、25HZ相敏轨道电路、ZPW-2000系列(或UM系列)轨道电路、ZPW2000监测子系统、半自动闭塞设备、调度集中系统、列控中心、信号集中监测系统、STP系统等信号设备的供电,它采用多种先进技术设计,是具有智能监控、高可靠、高安全、高效率、少维修、操作方便的铁路信号电源设备。

3、采用技术标准

★ 智能电源屏原则上应满足国家标准和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

《铁路信号智能电源屏技术条件》(暂行)(运基[2005]458号)

TB 1424 通信信号产品的温升

TB 1433 铁路信号产品正常环境工作条件

TB 1447 信号产品的绝缘电阻

TB 1448 通信信号产品的绝缘耐压

TB/T 1528-2002 铁路信号电源屏系列技术标准

TB/T 1476《铁路信号箱、架、柜外型基本尺寸系列》

GB 4942.2《低压电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GB/T 16435.1《远动设备及系统接口》

GB/T 13729 《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IEC-439 低压成套配电装置标准

JJG01《电测量变送器》

IEC-439 低压成套配电装置标准

铁科技〔2012〕95号《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4、技术要求

★4.1硬件和软件结构必须实现模块化和标准化。

★4.2电源屏的输入电源是两路三相交流电源AC380V,采用输入配电一主一备的工作方式;正常情况下可靠性较高的I路电源供电,I路电源故障时自动切换到II路供电,并应有手动转换和直供功能。实现不间断供电。

★4.3智能电源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容量应灵活配置、易于扩容,扩容时如果不需要增加机柜,可不停电完成扩容,以适应不同站场规模和不同联锁制式的车站需求。同时电源屏应预留一定的电源模块插接空间,满足车站一段时期内的扩容要求。

★4.4智能电源屏中所有电源电源模块均采用高频模块。采用PFC技术,系统功率因数大于0.95。列举采用该技术的电源设备上道时间、地点、并详述技术方案。

4.5模块技术要求:

a. 交流模块输出波形失真度小于5%。

b. 直流模块输出电压纹波系统小于3%。

c. 模块设置输出过压、过流、过温保护。

d. 模块可在线调试。

监测模块须监测显示系统运行状况、故障信息及原因、系统输入功率和输出功率等。模块设置LCD,显示模块电压、电流值(轨道电路模块须显示频率)。

★4.6所有元器件均有充足的电气冗余量,以保证在恶劣的条件下能正常工作。TDCS系统、计算机联锁、信号集中监测、电码化、轨道电路、信号点灯、稳压备用等电源模块采用“1+1” 备份方式,其余电源模块采用“N+M”备份方式,以确保系统的高可靠性。并且主、备电源模块转换时,禁止发生信号机瞬间灭灯或轨道电路红光带故障。主、备回路应各自设置独立的短路保护,能够及时切除短路故障。

★4.7当发生两路供电电源完全断电的情况时,监控系统应能继续实施故障信息的储存并完成故障报警、呼救功能。

★4.8电源设备能单独组网,一套电源设备能够通过同一个接口接入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统一实现对信号电源系统的远程监测和集中管理。电源系统模拟量监测内容、监测点、监测精度、采样速率执行《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运基信号〔2010〕709号)有关要求。

(1)智能电源屏应向信号集中监测传送以下状态信息:

交流接触器闭合、断开状态。

模块工作状态/备用状态/保护状态/故障状态。

具备智能通信的模块通信正常/中断状态。

电源屏与UPS通信正常/中断状态。

(2)智能电源屏应向信号集中监测传送以下报警信息:

交流输入停电:指“XX屏I路或II路交流输入停电”。

系统输入停电:指“XX屏I路、II路输入均停电”。

电源输出支路断电:指“XX屏XX输出电源断电”。

模块通信中断:指电源屏与智能模块通信中断。

电源屏与UPS通信中断:指电源屏与大功率UPS通信中断。

★4.9电源屏机柜应采用全新结构符合国家标准和铁道部有关的行业标准的机架。

★4.10能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参数及工作状态,具有故障储存、报警和呼救功能,能对现场运行参数、工作状态、故障位置实现图文显示,可显示和储存包括转辙机在内的电流、电压曲线。

★4.13电源屏的各输出电源之间应相互独立,当有一路输出电源出现故障时,不得影响其他输出电源的供出。

4.14采取净化措施,在输入电源采用27.5KV牵引网电等存在污染的电网时,输出电源应完全满足所有负载设备对电源的需求。

★4.15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保证系统在供电电源质量恶劣,电磁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可靠工作,并提供高质量的输出电源,同时不对其他敏感设备造成干扰。卖方应提供以往生产的电源设备在供电电源质量恶劣条件下设备正常使用的地点、设备型号、运行时间及相应的用户报告。

★4.16 当两路供电电源同时断电后再恢复供电,电源屏重新启动,在满负荷状态下,电源屏的输入电流不得大于额定输入电流的200%,浪涌时间不得大于100ms。

4.17完善的防雷击和过电压措施,保证系统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可靠工作。

4.18电源系统具有输入过压、欠压和输出过压、限流、短路及模块过温等完善的保护功能。

4.19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a. 监控单元应具有热机插拔功能,便于安装维修,一旦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应影响主供电回路正常工作。

b.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适应集中安装及分散安装的形式,以适应抗干扰,减少连线及工程施工的要求。

c. 数据采集器采用高可靠的隔离电源。

d. 数据采集器具备采集、暂存及予处理数据并将数据传送监控机,接收并执行监控机发出的命令。

e. 数据采集器具有自检、自恢复功能,故障应有显示。

f. 数据采集器可热机拔插而不影响电源设备的工作。

g. 监控机应实时显示模拟量值,开关量状态,控制及设定量输出等。

h. 将当地数据及工作状态提供给上一级并执行上一级命令,实现集中监测。

i. 异常故障的图形及文字提示,声光报警。

4.20监控系统应监控以下基本内容:

a. 两路电源:监测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断相/错相、工作状态。

b. 单元模块:输入、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备电源工作状态。

4.21监控系统数据精度及技术指标:

●模拟量交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模拟量直流采集数据精度为0.5%

实时数据响应时间

●画面响应时间3~5S

●告警响应时间≤3S

●画面数据刷新周期3~5S

●遥控命令响应时间≤3S

●遥信变位响应时间≤3S

●网络数据刷新周期5~8S

●事故响应时间2~3S

●打印报表输出周期可按需要进行设定。

4.22 其它要求:

a. 采用南非液压断路器。

b. 采用高可靠长寿命滤波电容器、铜芯多股阻燃导线等。

c. 信号点灯电源电压可调整。

d. 同一种类模块容量、尺寸统一。

e. 进出线接线端子位置须便于接线和维护。 

f. 整屏及模块须标注技术参数、生产日期、产品编号等。 

g. 以自然散热为主,强迫风冷为辅。

5、技术条件

★5.1主要技术参数

5.1.1正常使用条件

a.温度:上限为+50℃,下限为-5℃。

b.湿度:相对湿度不超过90%(+25℃)

c.海拔: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500m。

d.污染等级:3级。

5.1.2输入电源

输入电源为两路三相交流电源:AC380V,50±1HZ;或输入电源为两路单相交流电源:AC220V,50±1HZ

5.1.3 输出电源

5.1.3.1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


序号

分路及用途

电 压

(V)

电压波

动范围

电流

(A)

备注

1

计算机机联锁电源

AC220

±6.6V

15

2束

2

继电器电源

DC24

±0.5V

5

3

交流50HZ轨道电源

AC220

±6.6V

8

2束

4

信号点灯电源(车站)

AC220

±6.6V

8

2束

5

直流道岔转辙机电源

DC220

±6.6V

30

6

道岔表示电源

AC220

±6.6V

4

7

站、场间联系电源

AC220

±6.6V

2

8

稳压电源

AC220

±6.6V

5

9

不稳压电源

AC220

±6.6V

5

10

★中标人应根据中标设备对电源的具体要求,以及施工设计的车站规模、转辙机类型及其他设备数量进行调整、合理配置,并对设备将来投入使用后可靠、稳定的工作负责。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一周内,配合设计单位根据各车站站场规模,对车站电源屏的总容量进行核对。

★5.1.4信号点灯、计算机联锁、稳压备用不允许共用模块。

5.1.5采用WAGO端子并满足多线输出需要。

5.1.6颜色

主体颜色按428C,门锁及铰链按7451C,底座颜色按430C统一。

5.1.7 隔离、分束及相位要求

5.1.7.1轨道电路电源分束及相位要求

轨道电路电源应按标准合理分束;所有分束必须保证相位一致。

5.1.7.2 信号点灯电源隔离、分束要求

信号点灯电源应按标准隔离供电,并合理分束。

5.1.8最大输入电流: 15KVA:≤45A(三相),60A(单相)

20KVA:≤60A(三相),80A(单相)

25KVA:≤75A(三相),

30KVA:≤90A(三相)

35KVA:≤105A(三相)

40KVA:≤120A(三相)

50KVA:≤150A(三相)

5.1.9整机效率:≥80%。

5.1.10耐冲击电流能力:8/20us条件20KA、10次。

5.1.11噪音:≤60 dB(A)。

5.1.12纹波系数:≤0.5%(峰峰值)用于电子设备的直流输出电源。

5.1.13使用寿命:通过适当维护,使用寿命≥15年。

5.1.14电源屏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5.2 设备机械结构及工艺要求

5.2.1卖方应介绍所建议的系统设备的机械结构,设计规范和设备制造工艺。

5.2.2 所有机械部分和机箱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器材。

5.2.3 电源屏在结构上应采用全封闭结构,同时应考虑通风散热的要求。

5.2.4 卖方应提供采用国际单位(SI)标注的每一种设备的机架、机柜尺寸、设备尺寸,机柜布置和设备重量的详细说明。

5.2.5 印刷板插接件应接触可靠, 易于插入和拔出,结构坚实, 不产生机械变形,并有印刷板插错保护措施。

5.2.6 所有插接件的工艺处理,需保证长期使用接触良好、不发生腐蚀、插拔次数应保证103以上。

5.2.7 所有印刷板均应有保护喷涂层, 如果采用深色覆盖涂层, 需在涂层外加印清晰的电路连接线条及元件识别标志。

5.2.8 每一印刷板均应有电路名称识别标志,印刷板上集成电路插件、电阻、电容等电气元件也应有识别标志。

5.2.9 所有文字符号及标志应使用中文字符,并与所提供资料、图纸完全一致,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5.2.10电源屏设备必须通过所在国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

★5.2.11买方仅对电源输入及最终用电设备的需求进行描述,卖方如增加UPS或电池或其他设备以满足本技术规格,增加的设备应纳入总报价中。

5.2.12系统应采用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技术的先进性。

5.2.13 本技术规格书为智能电源屏的基本要求,卖方可以对此提出更为优化、先进的技术方案,且详细阐述其建议能够满足安全、可靠等要求的具体实现措施。

6、规格和数量

6.1 技术建议书应包含的内容

l 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条款进行逐项回答,说明是否能够照办,如不能照办,详细说明原因。

l 型号及数量(应详细到单元或模块);

l 设备平面布置图;

l 该设备已投入运营的规模和地点;

l 有关技术资料;

l 卖方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可对技术规格书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供买方参考。

6.2 报价书应包括的内容

对设备数量表中所列各项目分别报价,并要求按各种单元或模块开列单价;

6.3 设备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6.3.1 设备需求


序号

设 备 名 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智能电源屏

1

6.3.2服务需求

l 维护工具及仪器仪表数量;

l 备品备件数量;

l 配合调试、培训和设计联络次数;

序号

内 容

数 量

(人X周)

地点

备注

1

技术

服务

安装培训

10 X 1

现场

开通、调试培训

10 X 1

2

技术培训

10 X 1

工厂

3

设计联络会议

10 X 1

工厂

6.4 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设 备 名 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智能电源屏

30KVA(三相)

1

★注:标书提供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以及电源屏输出电流分配情况,在施工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等应以施工设计为准。

7、检验和验收

7.1 卖方应详细说明的问题

7.1.1设备在工作、运输、存放时, 对环境的要求(包括耐震指标及防震措施)和开箱条件,以及开箱后不接通电源的存放条件。

7.1.2明确地说明对空调有无依赖要求,以及空调设备故障情况下设备受影响程度。

7.1.3 设备采用的防尘方法和对环境尘埃的极限要求。

★7.1.4 采取抗静电的措施(包括手段、材料)。

★7.1.5 设备的发热指标,产生噪音的指标, 产生射频幅射设备的幅射强度及范围。

★7.1.6 过电压、过电流保护

7.1.6.1电源屏的输入、输出回路应设置电磁断路器,在短路、过流时断路器应可靠分断,切断供电回路;当输出发生短路故障时,允许输出电源模块自身保护。卖方应详细说明为防止过电压、过电流对设备的损害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当其失灵时,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维修测试的方法。

7.1.6.2 按照被保护电路的额定容量、负载性质以及选择性配合来确定断路器的额定保护电流和延时特性,输入三相电源还应考虑负载不平衡度的因素。断路器额定保护电流的容量选择,输入回路宜不大于额定电流的2倍,输出回路宜不大于额定电流的1.5倍。

★7.1.7 绝缘电阻、耐压要求

对于绝缘电阻、耐压不得低于有关标准,并要求卖方说明所遵循的标准及其数据。

★7.1.8 隔离技术

供电设备与负载、 供电设备与电网间皆考虑隔离措施,卖方应详细说明隔离措施的实现方法及使用的设备。

★7.1.9 防雷电及抗干扰能力

7.1.9.1系统所有设备应具有防雷电能力

7.1.9.2 电源屏的输入端和向室外信号设备供电的输出端设置不小于20kA通流容量的防雷器件。

7.1.9.3 防雷器件应设置在输入断路器之前、输出断路器之后,尽可能地靠近输入和输出端子。

7.1.9.4 防雷器件宜旋子具有横向和纵向防护功能的防雷组合单元。

7.1.9.5 防雷器件接地端与柜体的防雷接地输出端子之间的连线必须选择黄绿双色绝缘导线,导线 截面不小于4mm2

7.1.9.6 防雷器件应具有阻断续流功能。

7.1.9.7系统所有设备应具有防工业及电气化铁路(交流50HZ, 27.5KV,牵引电流不小于1200A)干扰的能力,卖方应详细说明抗干扰的实现方法,手段及技术指标。

★7.1.9.8投标商应说明在外电输入非正常情况下(例如电压范围超标及三相电源断相等故障时)保证本技术指标的措施。

7.2 测试验收

7.2.1 系统设备制造完成后,应先在工厂进行模拟测试,所模拟条件要符合现场条件及规格书的要求。所测试设备应为买方所购买的产品。

7.2.2在现场安装工作开始之前三个月,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全套技术图纸,说明书(包括设备及附件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试验记录。

7.2.3卖方负责设备在现场的调试和开通,买方将派技术人员参加, 并作必要的配合。卖方有义务定期向买方报告调试进展情况, 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7.2.4如调试情况良好,设备可投入试运转,买方再作一个月的交接测试,经确认设备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测试所需仪表,除工程所配仪表可利用外,其它仪表均由卖方无偿提供。交接工作由买方组织进行,但卖方必须配合。

7.2.5交接测试时,本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功能将在现场逐项检查测试,而且每一项将进行正常和非正常操作的检查、以确认设备的正常操作响应和非正常操作时故障导向动态安全及故障报警情况。在交接测试期间, 卖方不得作系统上的修改.若还需做一些局部修改时,只能在全部测试完成后给予适当延长时间,并须经过重新测试。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7.2.6测试指标应由卖方在技术建议书中具体列出,并加以详细说明,经买、卖双方协商确认后纳入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7.2.7 设备交接后再经六个月试用,若系统全部质量指标(包括技术文件) 符合要求,方可作正式验收。

8、质量保证

8.1 技术资料

8.1.1 图纸

8.1.1.1系统工作原理图。

8.1.1.2各设备的安装图、外形及尺寸图。

8.1.1.3统构成及各设备相关图。

8.1.1.4各设备的结构图。

8.1.1.5各设备内部布线、布缆图表。

8.1.1.6系统各设备间布线、布缆、各插接件的连接图及配线表。

8.1.1.7系统各种控制电路图。

8.1.2 说明书及手册

8.1.2.1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技术规格说明书(除电气和机械特性外,还应包括重量,散热度、适用环境及接地要求各界限值)。

8.1.2.2各类设备(包括印刷电路板)的工作原理说明书(包括电路图、功能图解、流程图、动作原理)。

8.1.2.3操作使用说明书。

8.1.2.4维护管理说明书。

8.1.2.5设备安装说明书。

8.1.2.6有关印刷电路板说明书。

8.1.2.7各种维修设备使用说明书。

8.1.2.8主要元器件技术手册。

8.1.2.9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其电源模块、端子、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方便应急故障处理。电源模块标识应包括部件名称、型号、用途等。各种标记标识必须与产品说明书一致。

8.1.3 测试资料

8.1.3.1系统设备、各功能模块、电路板等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8.1.3.2设备出厂前,厂方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8.1.3.3设备出厂前,卖方抽查不小于总电路板数量的10%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8.1.3.4所有零部件(包括备件)的有效使用期限。

8.1.4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

8.1.5以上所有文件及技术资料应为中文版本,采用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每种文件(除培训用文件技术资料将另作说明外)应以书面形式各提供两份。

8.1.6为满足买方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维护管理的需要,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提供全套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

8.2 技术培训

8.2.1 培训对象

卖方应对买方的工程设计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系统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故障处理以及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使用。具体培训人数、地点及培训期由卖方在技术建议书中提出,并在合同中确定。

8.2.2 培训内容

8.2.2.1设备原理及结构;

8.2.2.2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8.2.2.3 各种测试仪器(仪表)等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

8.2.2.4系统各种设备的故障处理方法。

8.2.3 培训教材及器材

8.2.3.1卖方应提供培训的详细计划及教材,经买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8.2.3.2卖方应提供每个学员一套相关资料,并提供学习环境和实习设备。

8.3 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

8.3.1卖方应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

8.3.2工程设计技术支援

8.3.2.1买方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调整卖方提供的设备时,卖方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并对设备配置提出建议或方案。

8.3.2.2买方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卖方提出有关设备和系统性能方面的技术咨询,卖方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

8.3.2.3除需要增加的设备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工程及服务费用。

8.3.3安装技术指导

卖方应提供设备安装指导工作,负责系统调试、开通。并提供安装和测试有关的工具仪器(仪表)。

8.3.4维护技术支援

8.3.4.1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试用期内发生任何问题,卖方应免费提供买方所需的技术支援。

8.3.4.2 双方应定期在商定的地点举行维护技术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商议亦可增加不定期技术交流。

8.3.4.3 卖方应有终身提供设备维护及维修所需的元器件的义务。

8.3.5系统局部修改

8.3.5.1在安装和运营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缺陷而发生的设备修改更换,由卖方免费更换或修改。

8.3.5.2如所供系统今后利用新技术在软、硬件方面有任何性能或功能的改进以及产品革新,卖方应免费通知买方其改进的详细情况,并提供优惠的价格,以便买方选择。

8.4 备品、备件

要求卖方提供系统质保期内的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型号、产地、厂家、数量。

l 备品备件数量: 关键板卡、模块(主要的电源模块、控制板、电源板、电压电流采样板)备用1套。

序号

车间

包括的车站

备品(套)

合计(套)

1

榆树屯大机检修基地

1

1

8.5 附则

8.5.1. 现场施工存在不同步开通的可能,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配合。

8.5.2 本系统预留与微机监测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接口。

8.5.3 总则与技术规格书矛盾时,以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为准。

8.5.4 带“★”之条款,买方视为必备条件,如不能满足,则视其投标书为废标。

8.5.5 本技术规格书的解释权属招标单位。

9、出厂试验检测

9.1卖方应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对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系统的用电要求,提供所建议系统的成套设备,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详细的设备清单。

9.2 卖方应在技术规格书中列出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用的专用和通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的清单。

9.3卖方应在技术规格书中列出备品、备件的清单。

9.4质保期为验交后一年,质保期过后,卖方应负责维修。

9.5成套设备的计划交货日期、具体的车站供货顺序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9.6交货地点为柜体的安装车站。

9.7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通知》(铁总科技(2014)20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认证机构(具备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资质)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提供具有国家级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关于投标产品有效、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9.8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机构,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铁路局用户运用业绩,运用业绩证明应有使用单位(电务段或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9投标产品在我局初次上道使用时,应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物资处关于采购初次进入我局铁路专用物资材料的补充规定》(物函〔2015〕25号)文件相关要求。

9.10投标产品应采用成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近3年内无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不良反映,未发生一般C类或一般D类事故或故障频发。

9.11设备投标人应提供铁路总公司有关质检部门关于投标产品的有效、合格的认证检测报告。

9.12投标产品的硬件结构、原理、使用的关键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应与第三方检测检验、认证的设备保持一致,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配置清单、全过程可追溯的证明和承诺。

10、运输

10.1 标志

10.1.1 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

l 产品名称;

l 产品型号;

l 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l 制造厂名称。

10.1.2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 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

10.1.3 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

l 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

l 制造厂名称;

l 产品数量;

l 发货地点;

l 收货站名,收货单位;

l 出厂日期。

10.2包装、运输、储存

10.2.1 产品包装应具有防水减震措施。

10.2.2 包装箱的六面应用防水材料作衬里,应使防水材料平整,紧贴包装箱内壁,不得有破碎或残缺。

10.2.3 机架与包装箱之间应用质地柔软和富有弹性的材料进行包装和衬垫,并应与产品紧贴,不允许产品在其中窜动或晃动。

10.2.4 包装箱用钢带加固。

10.2.5 随机出厂的附件应随主机一起包装,如因体积重量关系,必须与主机分开包装时,其附件、备件应有明确的标记。

10.2.6 包装箱内应附下列文件:

l 产品合格证

l 产品使用说明书

l 装箱清单。

10.2.7 在包装箱的侧面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发货作业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10.2.8 电源屏在运输时必须保证不受碰伤、雨淋、化学腐蚀及有害气体的侵蚀。

10.2.9 电源屏应保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保存期超过三个月后应打开包装箱通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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