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区开展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区级计量监督专项抽检。项目及提交资料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技术服务项目
(二)抽查批次:不低于160组
(三)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采购预算限额:项目金额限价10万元(含税、人工、检测等)
(五)项目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028-********
(六)提交资料地址:温江区大南街63号318室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计量相关实验室资质证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要求
(一)报名单位性质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二)提供净含量计量检验项目《计量授权证书》。
(三)提供法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应逐条响应采购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能提供额外服务的单独说明。
(五)报价采取一轮报价,按最低报价成交;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与承诺提供服务最优、供货时间最短的供应商成交。
(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的单位鲜章并封装完好,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要求
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技术服务项目报价统计表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一、拟采购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抽样作业:填写抽样单,受检企业签字、盖章;
2.检验作业:按检验规范,技术条件允许的,均在现场完成检验,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3.检验报告:对每一组样品出具检验报告,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提交甲方;
4.统计分析:对检验结果实施统计,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对发现的规律性问题,提交甲方;
5.执法举证:发现存在故意缺斤少两或其他违法嫌疑的,立即采取措施,保全证据,同时报告甲方;
6.完善计划:发现实际情况与计划偏离,影响计划实施或偏离工作目标时,报告甲方,由其调整完善。
(二)服务标准:
商品的净含量抽检按国家商品量计量检验规范执行。
(三)服务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检定检验计划开展抽查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具体为:对定量包装生产企业生产以及流通环节销售的定量包装产(商)品的净含量及过度包装进行抽样检查,抽检总数不低于160组,其中,过度包装不低于3组。
2.因抽检计划调整,导致实际抽检数量与原计划不一致时,如少于原计划,费用按实际抽检数量结算,单价按原计划160组的成交价计算;如超出原计划,费用按原计划的成交总价结算,不再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二、报名及开标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始日期以本邀请函挂网之日起,报名截止2024年8月2日17:00时,以提供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9室;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028—********。
(三)开标时间及地址: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限额要求:
预算限额10万元。
(二)报价纸质资料要求:
1.报名单位性质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报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提供净含量计量检验项目《计量授权证书》。
3.提供法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文件应逐条响应采购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能提供额外服务的单独说明。
5.报价采取一轮报价,按最低报价成交;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与承诺提供服务最优、供货时间最短的供应商成交。
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的单位鲜章。
四、供应商可提供的伴随服务
1.配合我局开展计量执法与计量宣传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撑。
2.在温江区设立长期办公点,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接到甲方需求后能在30分钟时间内到达现场。
3.能接受突发性加班安排,甲方不再单独支付加班费用。
附件2
温江区2024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计划
序 号 | 抽检类别 | 项目 | 批次 (组数) |
1 | 对2023年问题整改市场主体回头看 | 大米、食品、卷纸等 | 30 |
2 | 流通领域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 | 大米、食品、卷纸等 | 60 |
3 | 规模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 | 方便面、饮料、调味品、饲料等 | 60 |
4 | 中小微企业生产的特色产品 | 电线电缆、涂料油漆等建筑材料及其他特色产品 | 10 |
合计 | 160 |
说明:
1.本计划总数量为160组,作为本年度涉粮计量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米样品抽检数量不得低于40组,过度包装商品抽检不低于3组。
2.本计划根据2024年初情况拟定,承检机构在执行抽检任务时,当发现实际情况与本计划不一致,抽检单位或样品类别、数量需增加或减少的,应及时报告,由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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