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碎石、反击式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碎石、反击式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碎石、反击式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26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碎石、反击式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碎石、反击式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本次采购是对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承揽的大庆市龙凤湿地大桥维修改造项目所需碎石等物资进行的公开招标,招标货物分类属于********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估算金额304.93万元(不含税),采购资金已落实,物资需求计划已批准。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期:按用户实际要求时间交货。

2.4 交货地点:按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可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其经销招标货物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其经销招标货物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经销授权或经销协议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货物全部规格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承诺具备送货至施工现场的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5、付款条件承诺: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垫付资金的能力,在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能抵扣进项税额且与验收合格货物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在24个月内分次结清。(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自行承诺并盖单位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该承诺将写入合同,并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6日23:59:59至2024年08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

③“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8月15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8*****010)。

5.5投标人中标后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0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宋微

联系电话:0459-*******

招标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龙亮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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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龙凤湿地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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