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办公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移动办公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九华经济区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办公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HNXJ-XT-********,委托代理编号:HNXJ-XT-********)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九华经济区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办公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44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整包 | 金税工程移动系统服务项目功能套餐 | 64套 | 256000 |
金税工程移动系统服务项目终端设备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九华经济区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办公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金税工程移动办公系统要求利用当前运营商成熟的4G及3G网络以及内部WIFI网络,以智能手机/PDA、平板电脑为终端,在保证业务应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各种业务应用的无线沟通和无线传递。该系统的运行基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前期已试点成功的《湖南地税智能办公平台系统》(以下简称智能办公平台)。 智能办公平台必须通过全省地税系统统一的移动安全接入平台,实现移动税务安全接入。智能办公平台由智能办公移动应用APP与支撑管理平台系统两部分组成:智能办公移动应用APP部署在移动终端中,提供涉税业务移动应用与税信服务;支撑管理平台系统部署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内网中,一方面要求提供移动终端业务应用支撑和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提供相关业务的内网WEB端服务。 金税工程移动办公系统功能套餐及移动办公终端设备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 1. 通讯服务、功能服务的服务期均指对每台智能终端为24个月。 2. 负责每个移动办公终端与金三税收管理系统和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的接入、开通、使用培训及日常维护。 3.保障智能办公平台的用户合法性认证及信息安全存储。 |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的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启用系统。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所投设备为非进口产品,并具备国家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多功能专用移动终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在成交单位交付货物时一并提供,不作为开标前资质审查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高新区创新大厦15楼),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刘小平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湘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创新大厦15楼
联 系 人:张梁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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