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依据工会采购制度对代理机构的建立备选机构代理库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开展新一轮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的数量和服务期限
遴选采购代理机构4家,服务期为2年。代理机构工作任务为承接市总工会机关采购代理服务,同时兼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决算类服务。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总工发〔2019〕25号)规定的标准。承接工会购买社会组织的主体是具备服务职工能力、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承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记录,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已建工会组织或实现工会工作覆盖的社会组织的服务。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必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截图、报价函、主要业绩、服务承诺函。
四、报名日期及方式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
五、报名地点:阜新市总工会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418-*******
阜新市总工会办公室(政研室)
2024年7月26日
标签: 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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