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小区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某小区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2024-JK21-F1010)
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小区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K21-F1010
三、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改造区域占地面积约3.7万㎡,共有建筑物16栋(住宅15栋、库房1栋),本次改造计划的有10栋住宅楼,建筑面积共4.35万㎡。招标人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主要包括:住宅楼电梯加装及配套地下管线迁改(既有地下管线、地质条件、建筑结构情况不详),自来水管道置换及查表入户,雨污水分流引接市政,道路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改造,建筑节能及适老化改造等(参见《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相关改造项目),具体实施项目需根据经费体量和居民意愿统筹安排。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小区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北京市海淀区 | 详见商务要求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发包人同意允许专业分包,禁止转包;
2.项目预算:31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评审报告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4)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单个合同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1项(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勘察、设计、造价、监理、招标代理中3项)。
3.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组成员需具有以下资格:
(1)总咨询师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职称证书;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本人至少有1项以总咨询师(含总监理师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单个合同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总咨询师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为同一项目);
(2)副总咨询师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造价工程师)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各1名,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造价工程师)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可由总咨询师或副总咨询师兼任;
②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③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职称证书;
④监理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须在北京市具有办公机构或分公司(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分公司营业执照)。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禁止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允许专业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也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开标当日手持注册已完成网页截图(特别注意信息已完善要求,信息未完善视为未完成注册)并盖章。否则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 :00至 11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本招标公告第四条第(五)点所要求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 14 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 8 月 1 日 9 时。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李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133*****869。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0*****15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干事
办公电话:010-********
十二、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系人:张助理(不接受咨询等业务办理)
电 话:010-********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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