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吨汽车安全检测线及重柴环保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3吨汽车安全检测线及重柴环保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X8期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山市华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委托,就13吨汽车安全检测线及重柴环保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XZFCG********
项目名称:13吨汽车安全检测线及重柴环保检测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备注 |
1 | 13 吨汽车安全检测线 | 13 吨汽车安全检测线设备配置、 | 套 | 1 | 38 | |
三工位电气联网设备配置 | 套 | 1 | 10.5 | |||
2 | 重柴环保检测线 | 重柴工况法排放测试系统 ( LUGDOWN ) | 套 | 1 | 33.5 | |
3 |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系统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浙江省地方标准要求 | 套 | 1 | 25 | |
4 | 合计 | 107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2.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9日(双休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于2016年8月30日15时0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4.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本账户也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山支行鹿溪路分理处,账号:********136*****4017。联系电话:****-*******。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2时前,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注册供应商事宜: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2.质疑和投诉: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华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四街1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戴先生电话:137*****8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山市江东大道70号504室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6*****720
采购人:江山市华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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