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外包

2、项目预算:*******元/年,项目服务期一年。

3、项目概况: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为做好全区公务出行的保障工作,满足公务用车保障服务的需求,需58名驾驶员提供服务(按实际需要和到位人数为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三、服务人员及要求

1、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投入人数不得少于58人,且薪资待遇水平不得低于长沙市最低标准。

2、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劳务服务人员的整套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负责所有的薪酬福利费用,所有的人事、人员风险责任(包括法律、薪酬福利、经济赔偿、劳动纠纷等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保障服务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工资待遇。

4、中标人在人数人员基本信息等方面符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具体要求需向采购人了解,待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结算方法:

1.1支付方式: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由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按实际驾驶员人数,每月按中标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支付款项,其中管理服务费只支付90%,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一次考核奖励金。

五、服务标准

、考核要求:

1、考核评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同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公司以及由公司按照合同服务于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的驾驶员。

2、考核评价原则

2.1按半年度考核,绩效挂钩原则。预留考核期间服务费的10%作为考核奖励金,对于中标公司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半年度考核,由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根据考核细则统计分值,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半年度的奖励金。考核优秀(90分及以上)不扣费用;考核良好(80-89分)扣除奖励金的20%;考核一般(70-79分)扣除奖励金的50%;考核较差(70分以下),扣除奖励金,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2.2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中标公司就本项目的人员招录、日常管理、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方面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的进行扣分。

3、考核评价标准

对于中标公司每半年工作情况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原则,其中人员招录占5分,日常管理占20分,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服务保障35分。考核过程采用扣分制,扣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所有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算负分。

4、考核评价细则

4.1人员招聘(5分)

①中标公司须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招聘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按每项每人次扣0.1分。

②中标公司须对新聘人员进行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0.1分。

③中标公司应在新聘人员入职前完善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0.1分。

④中标公司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妥善办理好新进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每人次扣0.1 分。

4.2日常管理(20分)

①中标公司负责对驾驶员日常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的考勤、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采购单位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未记录考勤的人员情况扣1分/次。

在工作时间内待命的驾驶员,应在休息室待命,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出;禁止私自外出从事兼职或其他盈利事项;禁止驾驶员出入茶馆、麻将馆、酒店、KTV等休闲娱乐场所;禁止驾驶员参与打牌赌博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发现第一次,当事人必须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在司机班予以公示,扣10分;发现第二次或被纪检、巡察组等相关部门发现,退回劳务公司。

②所有驾驶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5分/次;因对工作安排有意见而带有个人情绪且言语不逊的,一次扣2分。

4.3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

①及时情况:每次出车都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按每件次扣1分。

②纪律要求:若驾驶员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一经查实,按每件次扣2分。

严禁议论或外传用车人的工作机密,违反保密规定或散布不实言论的,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10分。

擅自动用公车,公车私用、将车辆私借给他人,一次扣10分,当事人退回劳务公司;

维修保养不及时或对维修保养情况未及时跟进,扣2分/次,因此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其他意外情况由中标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检修时必须“先报备,后送修”,未经批准送修或内容不一致的扣5分/次。

③安全指标:驾驶员出现一般交通违法或轻微交通事故,按每件次扣2分;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按每件次扣10分。中标公司负责保险理赔之后的一切损失,如遇驾驶员在非工作时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或事故,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下班离开休息室不关闭电视、烧水壶等电源,门未上锁等,每次扣2分。

驾驶员在行驶时应集中精力,不得吸烟,严禁闲聊、接打手机。一旦发现扣2分/次。

④投诉指标:驾驶员被投诉一次,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驾驶员凡有下列情况的退回劳务公司:

①因履职不当、失职等个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损失在*****元以上)的;

②擅自动用公车,公车私用、将车辆私借给他人;

③不论情节轻重,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酒后驾驶车辆的;

④一年内超速50%以上超过两次的;

⑤驾驶员不服从管理,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违反规章制度的;

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有反党、反政府、反社会和不利于团结统一的言行,对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经教育不改正的。

⑧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4服务保障(35分)

中标公司需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①社会保障:办理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商业保险,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办理扣0.5分/人次。

②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采购单位及驾驶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采购单位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扣10分/件次。

③中标公司在每月10日之前将劳务待遇按月打卡给驾驶员,未及时办理扣15分/次。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结合本项目服务要求与考核内容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时间及地点:

1.1履行服务时间:一年。

1.2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务中心指定地点。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将项目所需的整套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人事、人员风险责任(包括法律、薪酬福利、经济赔偿、劳动纠纷等责任)产生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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