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遥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遥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及《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4〕8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县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现开展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望符合条件的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积极进行申报。
一、扶持对象:
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重点支持全株玉米青贮、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收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在当年使用青贮池、裹包青贮等方式进行饲草料收储或集中连片种植苜蓿、小黑麦等优质牧草且当年进行牧草收储工作。
2、养殖主体规模标准: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肉牛出栏50头及以上,肉羊出栏300只及以上。
三、申报期限: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9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粮改饲项目要求。
2、申报的项目应当已列入实施计划并有条件尽快实施,确保项目能在期内实施完成。
3、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在2024年8月9日前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牧渔部(审批大楼3层328室)进行申报。
联系人:霍睿超 187 1071 4311
段 华 159 3542 8755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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