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遥县2024年奶农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遥县2024年奶农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4年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任务摸底工作的函》及《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4〕89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奶农主体培育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我县奶畜养殖业更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奶农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望符合条件的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积极进行申报。
一、扶持对象:
1.支持1个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2.奶牛存栏规模100头及以上;
3.扶持的奶牛家庭牧场或奶农合作社需在2024年具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并确保能在当年完成升级改造。
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动物防疫条件、土地使用等手续。
三、申报期限: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9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奶农主体培育项目要求。
2.申报的项目应当已进入实施阶段或已列入实施计划并有条件尽快实施,确保项目能在年内实施完成。
3.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在2024年8月9日前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牧渔部(审批大楼3层328室)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手续。
联系人:任灵梅 188 3544 6939
段 华 159 3542 8755
平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奶农主体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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