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324破36号关于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浙0324破36号关于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年4月24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就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78月 27 日下午 15 时;
地点:永嘉法院第十二审判庭。
二、会议形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表决形式为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和邮寄表决票表决。
三、会议主要议题:通报案情、公布管理人履行职务报告、债权核查、事项审议、表决等。
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在2024 年 8 月 24 日前,向浙江同舟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双雁路 432 号 4 楼,联系电话:周珏 135*****856,王一心 191*****763)申报债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注:详情参见附件信息。
标签: 召开第一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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