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脱硫装置提效EPC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6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脱硫装置提效EPC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6-08-02035 /0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华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脱硫装置提效EPC改造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新华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脱硝、脱硫装置提效EPC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

2.1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电厂”)位于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西南部。新华电厂6号机组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平衡通风、摆动式燃烧器四角布置切圆燃烧方式,配有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刮板式捞渣机连续固态排渣,设计燃料为鹤岗烟煤。脱硝系统采用SCR工艺,实际测试SCR脱硝装置出口NOx排放浓度为76-97mg/m3;除尘系统采用双室四电场电除尘器,并已完成湿式电除尘器改造,实际测试烟囱入口烟尘浓度为2.48mg/m3;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实际测试原烟气SO2浓度为1242.9mg/m3,净烟气SO2浓度为51.62mg/m3。新华电厂6号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由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一炉一塔的配置方式。在锅炉100%BMCR工况,设计煤种烟气量,FGD入口SO2浓度为1596.1mg/m3(标态,干基,6%O2)时,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5%。

新华电厂6号机组脱硫装置自改造后投运以来,系统运行正常,净烟气SO2浓度满足小于200mg/m3排放限值环保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发改能源[2014]2093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以及环保部下发的《关于编制“十三五”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华电厂6号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新华电厂330MW机组需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按NOx、SO2、烟尘分别小于50 mg/m3、35mg/m3、5mg/m3控制。目前新华电厂6号机组脱硝、脱硫装置设计条件下无法满足50 mg/m3的NOx、35mg/m3的SO2排放限值要求,为了应对新的环保标准,需要对原脱硝、脱硫装置进行提效改造。

本次改造招标范围为新华电厂330MW机组脱硝、脱硫系统提效改造及相应电气、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具体改造要求详见以下各章节。

2.2招标内容:

本次脱硝、脱硫提效工程采用EPC模式,投标人负责本提效工程从合同签订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同时申请人或者分包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3、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至少4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脱硝、脱硫总承包(EPC)合同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5.1.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须首先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系统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招标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5.1.2原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业务管控系统用户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页面,直接使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登录。

5.1.3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登录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投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后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

5.1.4试运行阶段,投标人可以直接通过http://101.201.169.110/ebidding/login地址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08月11日9:00起至2016年08月18日17:00止, 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在上述网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3.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3.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3.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5.3.5招标文件费:1023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齐先生、刘女士

电 话:188*****785 ****-********

招 标 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先生

联系电话:****-******** 150*****098

项目单位: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0*****763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张连新:186*****601、400-6611-700

万 博:135*****292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报名表

内容

报名单位:

投报标段:

1

营业执照证书情况

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2

成立时间

3

股权结构

4

企业性质

5

经营范围

6

法定代表人

7

施工许可证

8

安全施工许可证

9

其他资质证

10

业绩

11

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12

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5)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

(6)其他必要的报名材料。



注:1.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2.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报名结束后,根据各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权进行原件的核查或通过用户进行核查。

申请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电 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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