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办公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车间办公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工厂车间办公室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投标须知
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车间办公室维修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招标时间及方式:2024年7月公开招标(具体时间以招标邀请书为准)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能够独立运作市场的能力,必须是注册公司,所有款项往来均以投标公司注册账户与我公司注册账户之间直接交易,不可转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
3.报名资料及保证金
(1)招标公告发布后3天内,有意向的厂家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部报名: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的公章;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00点前,请有意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将资质文件及《参加招标回执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或邮寄至我公司投标联系人,传真或扫描发到kthzcgb@hisense.com招标邮箱,过期将不接受报名请求。
(2)本次投标需要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保证金采取银行汇款到我司账户或者从未结货款中扣除,不收取现金和支票、存折(保证金以交易往来帐采用公司间账户往来,不允许出现私人账户易)。
保证金需在招标前一天17:00之前汇款到我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名称:707*****201**********
收款方开户行:交行湖州长兴支行营业部
二、招标物资说明及投标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投标价格高于底标价格;
(2)下一轮投标价格高于上一轮价格;
(3)投标书填写不清晰或涂改;
(4)投标书未按照要求填写;
(5)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6)投标文件未加盖本单位和负责人的印鉴。
2.投标单位限最多两人参加招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招标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视为弃权。
三、招、投标纪律
1.投标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自主填写投标书,不得串通投标,故意加项、漏项来抬高或无原则地压低报价。
2.投标人之间应互相尊重,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互相排挤以影响公平竞争。
3.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后毁标。
4.投标单位不得联手提高或统一价格。
5.投标书需要澄清的内容必须书面填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6.整个招投标过程如有某个投标单位违反纪律规定,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标、定标
1.评标方式:现场招标,招标采用三轮投标制,各轮报价必须低于前一轮报价,高于基价视为废标。
2.对于招标结果,高于我司基价有权进行废标。
3.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参加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有关的其他人泄露评标情况。
4.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要求某一投标人提供补充资料或解答某些问题,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或做出解答。
5.投标人在投标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6.评标小组应坚持平等、自主、客观、公正和注重信誉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选择综合价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五、各投标人应服从招标小组做出的最后选择,不得在投标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做出妨碍招标项目组工作、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以及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不再考虑与该投标人进行合作。“参与招投标企业有权对招标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行举报,接受举报部门:公司纪委,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且证据确凿可以直接到公司领导处投诉”。
投诉电话:0532-********
六、确定中标单位后,对未中标的单位将退还其保证金,对中标单位,其招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转为业务保证金。
七、 合同的签订及合同条款
1.合同的签订:
(1)根据评标结果,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的投标人。
(2)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持有关手续与招标人签订实施合同,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恶性竞标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项目实施公司。
(3)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承诺违反上述条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组成合同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技术规范及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6)参与投标者必须是注册公司,所有款项往来均以投标公司注册账户与我公司注册账户之间直接交易,不可转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八、补充条款
(1)现场招标结束后,由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招标小组组织评标,并最终宣布开标,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有权宣布废标。
(2)本次招标活动一切解释权归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所有。
九、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尹俊程 131*****266
招标负责人:张伟
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
标签: 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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