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竞价公告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竞价公告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

竞 价 公 告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已经上级批准,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分包单位。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含劳务资质;

1.3、本项目仅限南城县范围内注册企业投标。

二、招标控制价和内容

2.1、招标总控制价:*******.74元(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2.2、清单内的控制单价均为全费用控制单价,包含9%税费、材料费(甲供除外)、材料加工制作费、材料运输费(包含上车、卸货)、材料到场的二次加工费及场内材料二次搬运费和垂直吊装费、安装费、施工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辅材费、施工工艺需要的人工费和工器具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措施费、中标单位的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即包干价);

2.3、清单中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有遗漏或者描述不清的的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清单内的中标单价结算时不再做调整,超运距的土石方量(运至招标人指定区域),按甲方会议文件确定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请潜在投标人仔细审阅报价清单,谨慎报价。

2.4、现场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招标人发出的变更图纸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产生的增减费用据实按增减工程量方式进行结算。

2.5、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1)清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2)清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有中标单价的按中标单价结算,无中标单价的按甲方确定的单价,以下浮系数L=(1-中标总价/招标总控制价)*100% 计算出的下浮系数进行下浮结算。

2.6、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

(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每个月提交完成工程量清单,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5%,剩余保修金5%在围挡拆除后付清(不计利息);

(4)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以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3.7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户 名: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县支行

账 号:208*****000*******

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下午17时前。

4.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工程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五、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5.1、报价单(详见附件2,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7、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5.9、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注:多页的报价单需每页正面加盖公章、法人私章,如只有骑缝章不作为有效报价。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查看或获取;

6.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6时 。

6.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七、评标方法

7.1、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同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7.2、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

7.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报价排序。

7.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7.5、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八、进度要求

8.1、工期:暂定30日历天;

8.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安全要求

9.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施工现场场所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治理费用,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土石方作业,中标方应确保设置专人清理运输沿线的渣土,配备专用洒水车降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中标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超限,司机酒驾或疲劳驾驶,中标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场内饮酒或场外饮酒,或其他原因导致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或行政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9.2、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定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9.3、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9.4、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十、质量要求

10.1、土石方回填的压实度,应满足现行国标标准的要求;

10.2、中标单位所供的材料规格型号、品种、外观、性能等必须满足工程相关验收标准(甲供材料除外),如需二次检测的,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0.3、大门、围挡及喷淋、硬化的区间路、冲洗平台、厕所、材料库、配电房、临时水电等,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中标单位工艺问题导致的损坏,应无条件组织人员维修。

十一、临水临电要求

11.1、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中标单位均需达到安全用电验收标准。

11.2、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文明施工要求

12.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夜间照明灯具等。

12.2、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剩余的材料(含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的材料,由中标单位造成的应自行负责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严禁中标单位将废弃可回收的材料携带至施工红线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3、货到现场的材料,招标人验收移交中标人后,中标单位应负责保管,材料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堆放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

十三、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施工过程若有材料或产品需要二次搬运或垂直运输,二次搬运或垂直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请中标单位根据工序特点合理安排。

十四、成品保护

本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15.1、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出现遗漏未报价或子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数量无条件足额予以实施。结算时清单内未报价的子目不予以结算,遗漏未报价子项工程量超出清单数量外的,结算单价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总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乘以控制单价作为结算单价。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子项,需按清单数量足额予以实施,如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15.2、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5.3、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中只允许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3年,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5.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15.6、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15.7、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15.8、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5.9、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15.10、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5.11、参与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总承包-临时设施专业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5.12、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敖女士

电 话:153*****052 电 话:138*****403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 清单

附件2 报价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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