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庆铃皮卡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庆铃皮卡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
二、采购单名称: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庆铃皮卡处置项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07-26 10: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07-29 10: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陈奕龙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4*****149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1 | 庆铃皮卡 | 1 | 辆 | 单台处理 | 2024-08-02 |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现场 | 是 | 否 | 车辆型号:QL1040HEWR, 车辆证件照片、车况详情照片等信息详见:附件-报价单模版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转账)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 2、报价方自行承担报废车辆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3、处置要求: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报价方负责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承担废报废车辆交接后的全部责任。 4、取货地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5、报价方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报废车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6、取货时间:1周内上门取货,以通知之日起计算。 7、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 8、报价方需遵守采购方一切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 9、此单仅为询价,请贵公司慎重报价。处置项目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10、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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