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部分学生公寓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部分学生公寓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理工大学部分学生公寓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BCS*****(ZJ-TYLGZFCG2024-603)
2.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部分学生公寓基础设施修缮工程
3.采购计划文号:ZFCG-******-2024-6-******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第一包:******.26元;第二包:******.51元;第三包******.08元;第四包:******.56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26元;第二包:******.51元;第三包******.08元;第四包:******.56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项目共四包,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中一包或多包,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一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述 | 备注 |
1 | 迎西校区7#8#学生公寓楼卫生间修缮 | 1 | 项 | 本项目为迎西校区7#8#学生公寓楼卫生间部分设施修缮工程,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7#公寓楼卫生间蹲台拆改,局部地面防水处理,顶棚吊顶等;8#公寓楼卫生间上水管道及入户管道更换,部分卫生器具更换,地面墙面修补等。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施工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学生公寓7、8号楼 | ||||
款项支付 |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结算价款支付须遵循以下原则: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3)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第二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述 | 备注 |
1 | 虎峪校区8#9#公寓楼地沟暖气及自来水管道更换 | 1 | 项 | 本项目为“虎峪校区8#9#公寓楼地沟暖气及自来水管道更换”工程,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1.对两栋公寓楼地沟内供暖管道更换,室内连接至一层散热器,室外连接至进户阀门井,相应进行地沟清掏和地面恢复;2.对两栋公寓楼地埋自来水管道进行更换敷设,室内与一层卫生间管道碰头,室外连接至进户阀门井,相应进行检查井砌筑和地面恢复等。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施工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矿院路18号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学生公寓8、9号楼 | ||||
款项支付 |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结算价款支付须遵循以下原则: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3)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第三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述 | 备注 |
1 | 明向校区1-5#公寓楼污水管道改造 | 1 | 项 | 本项目为“明向东区1-5号公寓”卫生间环境设施修缮工程。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1-4号公寓室外污水管道更换、部分卫生间更换污水管及吊顶维修,5号公寓一层卫生间维修改造,5号公寓2-12层卫生间更换维修污水管道及吊顶、部分卫生器具更换等。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施工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1-5号公寓 | ||||
款项支付 |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结算价款支付须遵循以下原则: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3)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第四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工程概述 | 备注 |
1 | 明向校区部分公寓采暖保温效果改善 | 1 | 项 | 本项目为明向校区5#、10#、15#、18#、19#公寓采暖保温设施修缮改造工程,涉及建筑均为砖混结构12层。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5#、10#、15#、18#、19#高层公寓室外入户管道扩径改造,5#公寓室内暖气干管立管局部新增改造、宿舍内新增装暖气片,5#、15#公寓入户门口加装门斗,10#、15#、18#、19#高层公寓部分房间增装暖气片、空调格栅窗口封堵保温等。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施工地点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 | ||||
款项支付 |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验收合格,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供应商同意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结算价款。(每次付款供应商均需开具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结算价款支付须遵循以下原则: 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合同金额作为本工程结算价款。 (3)审核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乙方响应文件(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变更与说明、施工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签证)、验收报告等文件。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期间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相关条款,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提交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缺陷责任期满日30日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确定开工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验收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电子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
2.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2解密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至2024年8月05日10点00分
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
2.4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晋阳街体育路口君威国际金融中心B座904
联系方式:0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吉峰
电 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军龙、李蒙、乔娜、郝景宇
电 话:0351-*******、157*****884
邮 箱:zjxmglsx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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