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亭湖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亭湖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亭湖区全境,总面积约8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68.3万人。
2.3最高限价:25万元
2.4招标范围:亭湖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包含区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前期“十五五”时间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的思路研究且2024年8月底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十五五”综合交通枢纽目标基本思路,2025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9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12月底前形成规划编制送审稿,2026年6月底前组织专家审查,形成最终成果,完成规划报批、发布。(具体时间要求根据盐市交计[2024]12号文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至少包含公路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备案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专业包含公路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公告发布后,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18:00时,带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23】(或添加微信:137*****393)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 8月16日15:00时。
地点: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23)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3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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