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绛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0.45万亩。
二、补助对象:具备法人资格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用于高产优质苜蓿项目补贴的苜蓿地块,不得同时享受粮改饲项目补贴。
三、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环节。
四、补助资金:中央农业发展资金72万元。
五、补助标准:以通过验收核定的任务面积进行计算,每亩补贴不超过160元。
六、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有意愿开展青贮玉米、青贮苜蓿收贮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贮服务组织,窖贮和裹包收贮均可。
(二)养殖规模:牛存栏≥100头、羊存栏≥300只。
(三)青贮窖标准:原则上支持以砖砌、石砌、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等结构为主体结构的青贮窖,窖体坚固平整,无生产安全隐患,地上窖、地下窖均可。若开展裹包收贮的单位,须有足够平整的硬化地面作为存放场所。
(四)申报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
(五)养殖场不得位于新绛县现行的禁养区之内。
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报《新绛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上报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审查。
七、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4日。由于该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今年项目任务较重,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联 系 人:王俊岩 郭志飞
联系电话:0359-*******
2024年7月26日
标签: 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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