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公告
化州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公告
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在我市建设1.2611万亩水稻(甘薯、玉米)+花生(大豆、油菜)等粮油轮作试点。根据《化州市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联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辖区内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联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本着“自愿”原则,请有意向申报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遴选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鼓励以村经济联社为单位,开展整村整建制集中连片推进项目实施,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试点,规模大、管理规范、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先入选。同等条件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为准,额满为止。
二、申报条件
(一)试点面积
实施粮油轮作面积需相对连片。
(二)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必须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一季油料作物,开展水稻(甘薯、玉米)+花生(大豆、油菜)等粮油轮作。
二、补助内容
对入选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物化补助,每亩补助有机肥120公斤。
四、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名义申报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化州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2.土地承包合同;
3.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以村经济联社名义申报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化州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
2.村委会出具实施面积属实证明;
3.参与项目农户面积公示材料相片远近景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024年8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化州市教育路81号3楼),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格可从公共邮箱hz*******@163.com、密码h*******下载。
联系人:叶观保 ,电话:136*****213
附件:化州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 化州 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村经济联社)、经济联社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面积汇总表.docx
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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