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渤海地区陆地及海上平台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渤海地区陆地及海上平台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渤海地区陆地及海上平台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配餐公司渤海地区陆地及海上平台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4-08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服务业绩之一(业绩结算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1)有害生物防治服务,2)有害生物消杀服务,3)包含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或有害生物消杀服务的综合后勤服务;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人员储备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备15名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自有的、确定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主要服务人员。本招标所指的主要服务人员是指海上虫害消杀人员15人(领队5人、一般操作人员10人)。自有人员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投标人子公司人员不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人母公司及上级公司人员不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投标人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为上述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期间)的社保证明文件。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7月26日



标签: 有害生物防治 海上平台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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