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城市夜景照明灯饰亮化工程(四期)招标公告

巫山县城市夜景照明灯饰亮化工程(四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巫山县城市夜景照明灯饰亮化工程(四期)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6]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长江大桥和龙门大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在巫山县长江大桥、龙门大桥安装配套夜景照明及夜景LED装饰灯、照明配电箱、安装配套夜景工程控制系统、电表立户,敷设电缆。建设规模为灯饰安装LED点灯12602盏,LED投光灯3166盏,LED投影灯340盏,LED洗墙灯2694盏,LED线条灯340盏及200KVA变压器一台。

2.3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建设内容为准)。

2.6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重庆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6年8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疑问,疑问位置出错或疑问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招标文件内要求需提供的所有原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大楼后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电话:***-********


1.招标条件

巫山县城市夜景照明灯饰亮化工程(四期)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山发改[2016]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山县长江大桥和龙门大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在巫山县长江大桥、龙门大桥安装配套夜景照明及夜景LED装饰灯、照明配电箱、安装配套夜景工程控制系统、电表立户,敷设电缆。建设规模为灯饰安装LED点灯12602盏,LED投光灯3166盏,LED投影灯340盏,LED洗墙灯2694盏,LED线条灯340盏及200KVA变压器一台。

2.3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由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涵盖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建设内容为准)。

2.6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重庆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

4.3 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16年8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提出疑问,疑问位置出错或疑问时间过期,招标人不再受理。

4.5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招标文件内要求需提供的所有原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市政设施及灯饰照明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巫山县广东中路国土大楼后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6-11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亮化 灯饰 夜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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