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申请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马鞍山创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久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资不抵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创久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皖05破申53号民事裁定,受理对创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为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案件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创久公司成立于创久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注册资本为3750万美元,系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张鹏,住所地位于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和州大道浦建标准化厂房7#。股东为领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马鞍山同力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依法设立并列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机构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5人,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近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业绩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4日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五、选任规则和特别提示
1.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采用从报名机构中摇号的方式确定首选管理人以及备选管理人,首选管理人为一家,备选管理人为两家并根据摇号结果确定备选顺序;仅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管理人。
2.创久公司目前账户无资金,启动破产程序需要管理人垫资。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联系人:毕亮亮、葛正英
本公告自即日起发布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本院微信公众号。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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