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都法委鉴字第142-1号

2024都法委鉴字第142-1号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

公 告

(2024)都法委鉴字第142-1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与被告贵州洪茂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需要对案涉贵州洪茂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平场及附属工程(洛邦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平场及附属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备注:中签机构应在收取鉴定费后三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

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且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24年7月31日18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对该案的报名申请,2024年8月1日上午9时40分后,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机构。相关当事人届时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摇号过程或到我院外委办(老楼312室)参与查看摇号过程。

咨询电话:180*****268王尧欢法官/180*****150周泰

0854—*******外委办 监督电话:0854—*******政治部

都匀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重庆,重庆市,贵州,都匀市,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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