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370号、【2015】3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分包号及招标内容 | 投资规模(元) |
垫江县中医院医技 综合楼和外科楼工 程(空调、发电机组 采购及安装) | 一包:空调采购及安装 | 约810万元 |
三包: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 约140万元 |
2.2 招标范围:
(1)空调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包括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系统的供货、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保修期内维护保养等交钥匙工程,且中标人负责办理和支付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卸货等;附属服务内容: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其附带工程实验(含设备、备品备件、特殊工具、相关软件的供货;线缆、管线预留预埋及恢复、管路敷设施工、系统安装、调试);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
(2)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数量:1套):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含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降噪工程安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含机房降噪工程)、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柴油发电机组、安装配件(排风、排烟、供油、消声器及减震器等装置)及机房降噪工程。
(3)具体内容详施工图、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等补充说明。(验收以第三方检测结果达标合格为准)
2.3 计划工期为:
一包: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90天;安装工期60天);
三包: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70天;安装工期30天);
2.4 交货地点:垫江县中医院北侧至垫江卫校之间。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包(空调采购及安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中央空调设备(风冷螺杆空调机组)的生产企业或取得中央空调设备(风冷螺杆空调机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企业。
3.2、生产企业投标除须满足3.1条对生产企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须覆盖投标产品及采用的半封闭螺杆式压缩机),空调主机与压缩机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3.2.2、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认证;
3.2.3、生产企业具备10年以上的中国境内生产供货经验及在本市设长期的售后维修机构;
3.3、代理商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代理商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应涵盖销售空调设备或销售制冷设备且为一般纳税人。
3.3.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3、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2对生产企业的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空调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3.5、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包(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发电机组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发电机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企业。
3.2、生产企业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生产企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认证;CE认证;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相关OEM证书;
3.2.2、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代理商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代理商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2、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柴油发电机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3、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2对生产企业的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发电机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www.cqjsxx.com)、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重新招标)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370号、【2015】3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分包号及招标内容 | 投资规模(元) |
垫江县中医院医技 综合楼和外科楼工 程(空调、发电机组 采购及安装) | 一包:空调采购及安装 | 约810万元 |
三包: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 约140万元 |
2.2 招标范围:
(1)空调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采购、安装工程。包括垫江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和外科楼工程空调系统的供货、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质保、保修期内维护保养等交钥匙工程,且中标人负责办理和支付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卸货等;附属服务内容: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其附带工程实验(含设备、备品备件、特殊工具、相关软件的供货;线缆、管线预留预埋及恢复、管路敷设施工、系统安装、调试);用户培训;经验收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
(2)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数量:1套):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含供货、运输、装卸、设备安装、降噪工程安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含机房降噪工程)、调试、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质保、售后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柴油发电机组、安装配件(排风、排烟、供油、消声器及减震器等装置)及机房降噪工程。
(3)具体内容详施工图、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等补充说明。(验收以第三方检测结果达标合格为准)
2.3 计划工期为:
一包: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90天;安装工期60天);
三包: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70天;安装工期30天);
2.4 交货地点:垫江县中医院北侧至垫江卫校之间。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包(空调采购及安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中央空调设备(风冷螺杆空调机组)的生产企业或取得中央空调设备(风冷螺杆空调机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企业。
3.2、生产企业投标除须满足3.1条对生产企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生产企业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须覆盖投标产品及采用的半封闭螺杆式压缩机),空调主机与压缩机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3.2.2、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认证;
3.2.3、生产企业具备10年以上的中国境内生产供货经验及在本市设长期的售后维修机构;
3.3、代理商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代理商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应涵盖销售空调设备或销售制冷设备且为一般纳税人。
3.3.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3、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2对生产企业的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空调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3.5、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包(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发电机组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发电机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企业。
3.2、生产企业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生产企业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生产企业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安全认证;CE认证;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相关OEM证书;
3.2.2、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代理商投标人除须满足3.1条对代理商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2、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柴油发电机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3、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满足3.2对生产企业的资格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发电机制造商以其办事处的名义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本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www.cqjsxx.com)、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垫江县人民政府网(www.dj.cq.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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