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
1.2采购编号:HBJT-CTGSJYKF-******
1.3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双溪服务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双溪服务区货车主题服务区改造项目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改造、南北区综合楼室内楼梯拆除和隔板建设、室外钢梯及雨棚建设、南区仓库新建、机修房地槽新建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采购预算:*******.00元。
1.6计划工期:790日历天,其中:①施工期:60日历天;②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7 月 27 日至2024年 7 月 30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 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ctgs.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23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①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5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含幕墙工程)项目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体育建筑。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注:
1、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③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④近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个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含幕墙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近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个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含幕墙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4、公共建筑工程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体育建筑。
5、供应商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4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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