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电视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会议室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会议室改造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WTJEB-W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会议室改造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套 1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施供货、部署、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采购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人参见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成立时间根据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进行评审,营业执照未体现成立日期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四)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2.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合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或外资间接合资企业(不得为港、澳、台独资、合资或控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 26 日至08月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707室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A.现场获取,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6项所有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B.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1至6项材料及缴费证明截图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代理机构邮箱:zhengsuqing2005@126.com。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使用,不作为谈判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东楼支行,账号:030*****090********。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二楼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年08月 07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二楼会议室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8月05日 。
(二)踏勘地点: 天津市 。
(三)联系人: 杨老师 。
(四)联系电话: 022-********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郑素青、王维伟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 139*****886 传 真: /
招标代理公司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戴先生
办公电话: 022-********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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