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关于对食品辣椒、香蕉各1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公示

昆明高新区关于对食品辣椒、香蕉各1批次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公示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验信息系统,现将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品农创农贸铺(个体工商户)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香蕉的违法行为的核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对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蕉”的核查处置公示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2024年7月26日

(公开属性:依法公开)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对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香蕉”的核查处置公示表
序号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
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
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1 香蕉 SBJ245*****710******ZX 2024/5/14 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品农创农贸铺(个体工商户)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马金铺社区居委会科高路新光巷都林农贸市场92号

/ 2024年云南省级网络及网红食品专项抽检计划

初步排查为种植环节导致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品农创农贸铺(个体工商户) 任务领取时间:2024-06-12
启动时间:2024-06-13
1.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2.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3.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并按要求保存记录。 1.已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2.已召回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3.已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并按要求保存记录。
复查时间:2024年6月21日
复查结果:已整改

立案时间:2024年6月14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4年7月18日
处罚时间:2024年7月18日

处置单位:市场监管高新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昆处罚〔2024〕638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查验所经营食品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和产品合格证明、未按规定对食品进货查验进行记录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决定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8.32元;
3.罚款300.0元。
罚没款合计:叁佰肆拾捌元叁角贰分(人民币:¥348.32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食品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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