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数据服务项目的公示

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数据服务项目的公示

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据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2024年安宁市审计局项目计划安排,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安宁市审计局拟聘用第三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数据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安宁市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拟派2名数据服务人员参与安宁市审计局审计数据分析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配合招标人完成“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数据服务”项目审计过程中的数据分析服务工作,按照项目审计方案的总体要求,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审计数据分析思路进行大数分析,输出审计疑点数据,将疑点数据分发、统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涵盖了“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产业兴旺政策、乡风文明政策、生态宜居政策、治理有效政策和生活富裕政策。根据上述政策实施了众多项目,涉及的部门单位主要有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局、民政局等,乡村振兴具有涉及政策繁杂,部门众多、资金量大的特点突出,其中农业农村局为主要单位,涉及项目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人才培养等项目实施。

本次审计需要对农业农村局2021—2023年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各部门相关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需要对审计服务内容中上述涉及的主要部门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局、民政局以及对应下属的单位,审计组要求延伸审计的单位数据进行采集,需配备专业的数据标准化服务团队人员,提供专业的数据清洗和整理服务,满足安农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审计数据标准化要求。现场数据服务团队结合审计组实际审计事项和数据分析要求,以及通过数据整理和清洗过程中,结合审计组要求提出的审计分析思路事项,设计审计分析模型,完成安农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审计大数据分析审计事项,对现场分析出的疑点数据,根据审计组的要求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完成相关取证单、工作底稿的内容编写服务。

现场审计数据服务团队需遵守和配合安农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审计项目组的相关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数据分析事项思路,协助审计人员全力配合开展相关的审计工作。审计项目完成以后现场审计数据服务团队,对审计数据服务过程中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部移交,并向安农市审计局提供乡村振兴大数据分析审计项目报告。

四、预算资金

(三)项目金额

项目总预算金额*****元。

(四)资金来源

从安宁市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审计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年检合格、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健全的业务质量内部控制制度、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被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目标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底稿及相关支撑材料;

2.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对审计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3.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4.项目工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核;

5.除购买服务合同外,供应商须签订服务质量承诺书和审计保密承诺书。

(二)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派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采购人实施审计现场进行工作,共应配备2人及以上,并设置1名人员为主要联系人,具体要求如下:

1.有近3年内参与农业农村领域审计或者具有农业农村领域审计经验的人员、具备计算机分析技术的人员;

2.项目人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与供应商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

3.熟悉政府审计项目的操作流程,并能准确使用和撰写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工作资料;

4.熟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核算管理等财经法规规章内容;

5.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流程和工程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6.品行端正,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业务回避制度,未参与过标段涉及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2020年1月以来的各类造价、财务咨询或审计、会计、税务等经济类服务。

2.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安宁市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源斯婕,电话:********

安宁市审计局乡村振兴全过程跟踪审计数据服务项目-附件



安宁市审计局

2024年7月17日


标签: 全过程跟踪审 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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