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5: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斌、林霞、胡奇龄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蓝斌、林霞、胡奇龄0591-********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明细

单价最高限价

(元)

备注

1

1-1

夏季运动服

短袖T恤

125元

供货期限三年,2024年高一新生人数约700人,在结算时按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结算。

短裤

1-2

夏季制服

上衣

150元

长裤/裙子

1-3

春秋季运动服

长袖上衣

170元

长裤

1-4

春秋季制服

外套

320元

长袖衬衫

长裤/裙子

1-5

冬季冲锋衣

上衣+内胆

190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并传真(0591-********)或发送电子邮件(fjsxzb@163.com)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注: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单位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②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 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 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按该通知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投标保证金。

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财务

电话: 0591-********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3.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二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林霞、胡奇龄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 话:  0591-********

 

标签: 校服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