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丹璐抵债资产招租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丹璐抵债资产招租公告
一、资产情况
2020年10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新01执35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新疆丹璐时尚百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39号1栋1层-5层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抵债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我公司依据上述裁定依法取得前述物权资产的所有权,现公开招租。
二、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权属清晰,商业面积5016.3平方米,1-5层可整体出租。资产地理位置优越,紧邻“星辰汇”,位于小西门商圈的核心,集批发、零售、折扣店;购物、美食、电影院;吃、喝、玩、乐、购为一体的商圈。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多条公交线路聚集这里,人流量大,商场停车位充足。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主体除外)。
四、合作意向
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租赁事宜,若有异议或租赁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潘先生、桑先生
联系电话:0991-******* 、0991-*******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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