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HKGP-2024-0021 | ||||||||
预算金额(万元) | 7996.****** | ||||||||||
最高限价(万元) | 7996.******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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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故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 3.4 投标人或者电梯维保分包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修理(维修)类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不将 电梯维保 工作分包(即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则提供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如果将 电梯维保 工作分包(即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则提供分包意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24-07-26 至 2024-08-02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login)。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0.0 |
时间 | 2024-08-16 09:00 |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市行政办公区综合楼附楼3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甸岛五西路建安大厦16楼 | ||
项目联系人 | 孟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关注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GP-2024-0021
2、项目名称: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8元(3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海口市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外包服务项目 | 1家 | 1、详细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允许将 电梯维保、消防维保、配电设施设备维保、空调维保 工作分包,其中电梯维保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修理(维修)类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工作分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7、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行政办公区
8、付款方式:
(1)每月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详细的考核标准由双方合同中约定,基本考核标准见附表),按月支付服务费。中标人须在次月5日前准备当月材料,采购人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根据中标人的支付申请和考核结果结算上月的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支付。
(2)食堂餐费以实际刷卡用餐人数结算为准。
(3)食堂员工的人力成本费用根据满意度调查和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达标后,由采购人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直接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故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
3.4 投标人或者电梯维保分包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修理(维修)类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不将 电梯维保 工作分包(即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则提供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如果将 电梯维保 工作分包(即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则提供分包意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23点59分59秒(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login)
方式:线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16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者错误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现场电子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管理系统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2、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期限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logi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标工具(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36.1650)查看导出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成功完整上传至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并取得回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解密。
3、投标人需将密封的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的光盘和U盘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如交易系统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时,而投标人又未将上述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市行政办公区综合楼附楼3楼
联系人:阎女士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0898-********
4、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5、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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