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2030401010042.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
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 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
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
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注:①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②如有财务审
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
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
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4.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
假日除外)。4.4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致电招标代理公
司(昆明座机:0871-68334060)索要公司邮箱后,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
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获取 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
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4290496”,
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
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楚雄市彝海东路 296 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 A1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 296 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 A103 室
七、其他
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
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2026 年楚雄卷烟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2462030401010042.01
2.3 招标范围:为保障楚雄卷烟厂全厂范围内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对楚雄卷烟
厂全厂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设备进行零星维修,包括:(1)负责提供计算机及计算机外围
设备零星维修中可能新增或更换的材料,包含安装、配置、调试服务等;(2)计算机及计
算机外围设备零星维修运维驻场服务。维修维护项目按招标人的需求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盛世厂区、国宾厂区范围(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
满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
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实施中提供材料须是正品),
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满足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具体质量标准根据实际维护、维修内容约
定。
2.7 项目金额:本项目每年资金使用额度约 79 万元(含税),下不保底。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 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
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
行的情况,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注:①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②如有财务审
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
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
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
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
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昆明座机:
0871-68334060)索要公司邮箱后,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邮箱,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获取 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
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
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4290496”,否则,因
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
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届时请参加
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 296 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 A103 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络地址:楚雄市彝海东路 296 号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杨工、许工、郭工、谢工
联系电话:0871-6833406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地 址:楚雄市彝海东路 296 号楚雄卷烟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 杨工、许工、郭工、谢工
电 话: 0871-6833406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