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白沙县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白沙县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白沙县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项目,解决我县公共照明设施损坏严重,且未节能,亮度不够的问题,我局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该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单位。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白沙县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项目主要内容:编制白沙县城区公共照明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含对县城区现状路灯3869盏、一河两岸景观灯6108套、县城主街道沿街立面亮化229栋,楼宇亮化25栋等公共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的年经费进行测算,并出具实施方案。

(三)建设地点:白沙县牙叉镇。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编制单位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

(三)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于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按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料

(一)报价函;

(二)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近三年路灯改造实施方案或路灯改造可行性报告编制的业绩证明材料;

(八)可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接受邮寄),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送至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市容中心办公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编制单位选定

(一)审查时间:2024年7月30日

(二)项目询价采用经审查的最低价中标的报价法。

(三)经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数额最低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如有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

六、报名地点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中心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9*****499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照明设施 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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