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竞争性磋商

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采购单位 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行政区域 睢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6: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5:57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预算金额 ¥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荣全
项目联系电话 199*****138
采购单位 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徐州市睢宁县中山北路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办公室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程荣全 199*****138
代理机构名称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国庆 150*****982
附件:
附件1 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睢采磋(2024)HZHD0701

项目名称: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睢宁县第一中学改造项目(食堂、风雨操场项目)桩基检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前期试桩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桩检测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方式:《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必须真实、有效填写完整,加盖鲜章后凭公司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睢宁县人民西路 11 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5点57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薛国庆

联系电话:150*****982

地址: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中山北路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办公室院内        

联系方式:程荣全 199*****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联系方式:薛国庆 150*****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荣全

电 话:  199*****1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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