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设备控制台采购及技术服务

执法设备控制台采购及技术服务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

1.项目名称:执法设备控制台采购及技术服务

2.项目编号:TC2412C45/03

3.项目概况:

包号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含税 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03

执法设备控制台采购及技术服务

130

完成设备生产,具备参加系统陆上集成试验条件,不晚于2024年10月31日 ;交付船厂:不晚于2024年12月12日。

备注:中标单位应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技术途径、项目成果、进度等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军内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2023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单位,可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投标人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依法纳税记录、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5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单位,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4.6具有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

4.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

4.10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投标。

4.12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海军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海军装备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4.1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汇款账号如下:(汇款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192********

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7.1发售时间:2024年7月26日起到 2024年8月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2发售地点:武汉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千家街交汇处)。

7.3发售方式:

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国控紫阳广场B座6层604室(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与千家街交汇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装订):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1份;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1份;

(3)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份;

(4)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1份;同时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邮箱(gaoyunsong@cntcitc.com.cn)。

(5) 《投标保密协议》(格式见附件3)原件,1份;

(6) 《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原件,1份;

(7) 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份;

(8) 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单位,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1份;

(9) 提供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1份;

(10) 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证书若处于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承制资格范围),1份;

(11) 标书款汇款凭证,1份。

招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向报名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和《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通知书》。报名单位凭《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通知书》到招标人所在地(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268号)领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光盘。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3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4投标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国控紫阳广场B座6楼604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

9.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仅留存必要的资料,其余资料将予以退还,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9.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176*****7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彤/于往深

电 话:155*****768

邮 箱:gaoyunsong@cntcitc.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7B

11.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武汉市,武昌区,北京市,海淀区,武汉,商务部

标签: 技术服务 执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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