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域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域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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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城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MJ20240726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城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其他,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域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O1)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域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院内多区域改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求的声明,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嘴.ccg即.gov.cn)查询: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
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日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
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本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邮
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发送/邮寄以下材料:【、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
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报名登记的,
需同时填写并发送/邮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未核要求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发送/邮寄领取采购文件材料的,开标时有权拒绝该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邮寄形式递交
领取采购文件材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慧云路沈阳闲际
软件园D15栋C座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慧云路沈阳国际
软件园D15栋C座5楼)
七、其他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国际软件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090779943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人:陈世龙
电话:024-8583777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慧云路沈阳国际软件园D15栋C座5楼
联系人:张旭
电话:024-23745557
电子邮件:1nmj123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鉴名)
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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