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关于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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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二)房屋征收主体: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新余市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新余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五)项目概况:为了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拟对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范围详见征收红线图。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了《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
(二)征求意见主要事项: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征收部门表达对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将组织征收工作人员通过走访、问卷等方式主动收集被征收人及利益相关人对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余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0-*******
邮箱:**********@qq.com
附件:关于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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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标签: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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