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经颅磁刺激仪、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肌骨超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经颅磁刺激仪、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肌骨超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HNSZ[GK]*******、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经颅磁刺激仪、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肌骨超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经颅磁刺激仪、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肌骨超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Z[GK]*******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经颅磁刺激仪、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肌骨超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9,000.00元

采购包1(经颅磁刺激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9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9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经颅磁刺激仪 1(台) 可用于脑卒中后言语-语言障碍、吞咽障碍、认知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康复治疗,具备完善的3D导航定位功能、MEP评估模块,可实现经颅磁刺激和近红外脑功能成像技术的实时联用效果评估 299,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 1(台) 适用于慢性顽固性疼痛疾病病人的康复治疗,转运方便,操作简便,治疗深度可实现智能变焦,冲击波治疗模式为聚焦式 1,07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肌骨超声仪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9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9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肌骨超声仪器 1(台) 主要适用于临床医疗,肌骨超声引导下注射疗法、骨关节疾病、小针刀治疗等 49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需提供非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说明。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需提供非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说明。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采购包3: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货物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需提供非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说明。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26 至 2024-08-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6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16号5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支路1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16号5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尊强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标签: 经颅磁刺激仪 冲击波 超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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