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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采购项目 | 1 | 项 |
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C 座第 9 层 09 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B-2024-24047
项目名称: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小写:¥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采购项目
1
项
(1)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依据上位规划及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临沧市地理环境特征
和地域特色,对建设用地的兼容性、开发强度、配建设施、公共空间等方面提出规划管控标
准和计算规则,指导、规范城乡土地开发建设活动,强化规城乡规划管理,形成实操性强、
有特色的《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
1、主要包括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风
貌、建筑项目交通与停车设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管理、规划变更管理、
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内容。2、《导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
准和技术规定要求进行编制,若有最新规定,以最新的规定为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磋商,做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采购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登记或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
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
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未被列入“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1.2.2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
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
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
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3 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资质,且在有
效期内。
3.2 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
场 C 座第 9 层 09 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持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或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
康大道和谐广场 C 座第 9 层 09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
至联系邮箱后联系报名联系人缴纳文件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
系方式:18208834486,联系邮箱:yndh07@163.com。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园区茶苑路 381 号(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会务中心 303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园区茶苑路 381 号(临沧汇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会务中心 303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其他:
1. 本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2. 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
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 3 号(临沧城市规划馆)
联系方式: 0883—212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和谐广场 C 座第 9 层 09 号
联系方式:13698756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李老师
电 话:13698756971、187870916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