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城乡冷链物流园区项目-2#制冷机房、冷库、雨棚-招标/资审公告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城乡冷链物流园区项目-2#制冷机房、冷库、雨棚-招标/资审公告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城乡冷链物流园区项目-2#制冷机房、冷库、雨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批准,招标人为七台河市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425平方米,其中冷库部分为门式钢架结构,制冷机房配电室部分为框架结构。
招标控制价:********.21元
计划工期:3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注:冬季不施工,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04月-2024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信用报告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9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19时至2024年08月02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7.评标、定标方式
7.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等因素提出定性评审意见,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7.2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7.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
电 话: 0464-*******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农投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联 系 人:孙全文
电 话:166*****503
代理机构: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7号6层
联 系 人:张相宇
电 话:0464-*******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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