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1 | E6500003901005628001001 |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2 | E6500003901005628001002 |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3 | E6500003901005628001003 | 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4 | E6500003901005628001004 | 国道218线霍城县惠远镇至六十六团(K64+000至K7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5 | E6500003901005628001005 |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6 | E6500003901005628001006 | 省道310疏勒县罕南力克镇至塔孜洪乡(K123+500至K128+5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年龄在60岁以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监理任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2分):22分;履约信誉(8分):8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范围:。□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 20分 | 提出了较为合理的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18分;监理方案和措施非常合理可行的得18~20分(不含18分)。 |
|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 | 1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了较为详实分析的得9分;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的得9~9.5分(不含9分);重点、难点分析的较深入的得9.5~10分(不含9.5分)。 |
|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 5分 | 提出了合理建议的得4.5分;建议非常合理可行的得4.5~5分(不含4.5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人员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2.2.4(3) | 评标价 |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应大于E2。本项目E1=0.2,E2=0.1。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2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2分。 | | |
| | 履约信誉 | 8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信誉最低要求的,得6分。(2)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规〔2020〕15号)的规定计算,即按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23、202、2021年度)作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Y=y1×0.5+y2×0.3+y3×0.2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y1—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y3—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投标人在当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级得2分,A级得1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1分,D级减4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规则依次认定投标人各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1)信用评价评分优先以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业”的评价结果认定。投标人具有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其他类别信用评价,评分时不予考虑。若同一企业同时具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时,用其信用评价等级低的评价。(2)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但其在上一年度有相应类别的信用评价结果的,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延续1年后仍无相应类别履约行为评价结果的按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认定。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监理企业,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按B级对待。 |
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细化为: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6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 | | |
项目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1 | E6500003901005628001001 |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2 | E6500003901005628001002 |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3 | E6500003901005628001003 | 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4 | E6500003901005628001004 | 国道218线霍城县惠远镇至六十六团(K64+000至K7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5 | E6500003901005628001005 |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6 | E6500003901005628001006 | 省道310疏勒县罕南力克镇至塔孜洪乡(K123+500至K128+5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
本批次招标各标段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及项目序号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优先推荐各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项目序号的顺序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项目序号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已被授予某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
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628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境内,国道218线K970+000至
K979+000段,起点位于34团14连,终点位于34团2连,全长9.000km。全线采用
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8.0m,2×3.5m
行车道+2×0.5m硬路肩+2×0.25m土路肩,双向两车道。本次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主要工程量:路基填方1818m3,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
16C)70880m2,粘层70880m2,8cm
粗粒式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混凝土下面层70880m2,同步碎石封层72298m2,15c
m厚就地冷再生基层74956m2,新建交通标志6处,更换标志板面19处、新建爆闪
灯5处,新建速度反馈仪2处;热熔反光型标线3420.66㎡;跟换示警桩2根,新
增道口标注4根,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6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8月19日 10时59分
获取方式:请在2024年7月26日到2024年8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缴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
交易平台”确定截止时间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电子开标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 系 人:吾拉木江
电 话:0991-52819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
联 系 人: 张仲明
电 话: 131199128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
程施工监理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境内,国道218线K970+000至K
979+000段,起点位于34团14连,终点位于34团2连,全长9.000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
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8.0m,2×3.5m行车道+2×0.5m硬路肩
+2×0.25m土路肩,双向两车道。
本次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主要工程量:路基填方1818m3,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
16C)70880m2,粘层70880m2,8cm
粗粒式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混凝土下面层70880m2,同步碎石封层72298m2,15cm厚就
地冷再生基层74956m2,新建交通标志6处,更换标志板面19处、新建爆闪灯5处,新建速
度反馈仪2处;热熔反光型标线3420.66㎡;跟换示警桩2根,新增道口标注4根,具体工程
量详见图纸。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5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628001005
标段(包)名称: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9+000)段路面修复
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标段
内的路基、路面、路面病害处理、桥梁涵洞(维护利用)、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
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
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对投标
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6个标段的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序号
标段号
1
2
3
4
5
6
E6500003901005628001001
E6500003901005628001002
E6500003901005628001003
E6500003901005628001004
E6500003901005628001005
E6500003901005628001006
标段名称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
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
+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
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国道218线霍城县惠远镇至六十六团(K64+000至K76+
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
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310疏勒县罕南力克镇至塔孜洪乡(K123+500至
K128+5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6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到2024年8月19日
2.获取方式:(1)请在2024年7月26日到2024年8月1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缴费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实际下载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确定
截止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
2.递交方法:(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2)投标文件
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
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
加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监理服务期共计15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期)3个月,缺陷责
任期12个月)。
2.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
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支付招标
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
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下载链
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1228/bdc71f9e-1513-4052-
b8a8-0e718d90d534.html)。
4.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
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
或办理电子保函(如需要)。
5.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
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bzzx/012001/20200305/56a0cc77-ba88-4624-b89c-49e211f2f982.html。
6.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s://download.bqpoint.c
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0&ZtbSoftTy
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7.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
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3.html。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
联系人:吾拉木江
电话:0991-5281913
行政监督:0991-5281015、0991-5281056
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
联系人:张仲明
电话:13119912855
纪检监察:0991-5281409(交通运输厅)、
0991-5282171(招标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在10km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三
级及
以上等级公路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注:1.“近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完成的业绩。
3.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合同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4.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
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
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
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
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
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
名义
满的
情形。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
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
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
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
总监理工程师 1
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
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年
龄在60岁以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
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个及以上三级
及以上等级公路建设工程或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修
复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监理任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
标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注: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
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
师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
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
提供)。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
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
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
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
和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1
评标方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
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
1
2.1.
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
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
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
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
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
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报价一
致。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
2.1.
资格评审
2
标准
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2分):22分;
履约信誉(8分):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评标价:1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
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
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
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
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
范围:。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
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
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
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
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2.2.4(
1)
技术
建议
书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35分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
值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或
监理方案)和
措施(20分)
20
分
提出了较为合理的监理方案和措施
的得18分;监理方案和措施非常合
理可行的得18~20分(不含18分)。
本工程监理
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10分)
10
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了较为详
实分析的得9分;重点、难点分析基
本准确的得9~9.5分(不含9分);重
点、难点分析的较深入的得9.5~10
分(不含9.5分)。
对本工程的
建议(5分)
5分
提出了合理建议的得4.5分;建议非
常合理可行的得4.5~5分(不含4.5
分)。
2.2.4(
2)
主要
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
师任职资格
与业绩(25分
)
25
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人
员最低要求的,得25分。
2.2.4(
3)
评标
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
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
人可依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E2。
本项目E1=0.2,E2=0.1。
业
绩
22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2
分。
2.2.4(
4)
其
他
因
素
履
约
信
誉
8分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信誉最低要求
的,得6分。
(2)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
规〔2020〕15号)的规定计算,即按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
23、2022、2021年度)作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
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
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最新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投标人在当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为:AA
级得2分,A级得1分,B级不加(减)分,C级减1分,D级减4
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规则依次认定投标人各年度的
信用评价结果:
(1)
信用评价评分优先以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
程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
设项目监理企业”的评价结果认定。投标人具有新疆交通
运输厅发布的其他类别信用评价,评分时不予考虑。
若同一企业同时具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养
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时,用其信用评价
等级低的评价。
(2)
投标人某一年度无新疆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作为“土建工程
施工监理企业”或“养护工程项目监理企业”或“交通建设
项目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但其在上一年度有相应
类别的信用评价结果的,该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上一
年度评价结果;延续1年后仍无相应类别履约行为评价结
果的按初次进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认定。
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监理企业,其
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信用
评价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按B级对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
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以查询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信息进行核实。若投
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政府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项目序号
1
2
标段号
E6500003901005628001002
E6500003901005628001001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6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
标段名称
国道315洛浦县水泥厂至布雅乡(K2414+027至K242
9+01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215巴楚县阿勒萨克马热勒乡至阿拉格尔乡(K75
+000至 K96+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216洛浦县山普鲁镇总闸口至省道216线32公里
处(K17至K32)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国道218线霍城县惠远镇至六十六团(K64+000至K76+
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国道218线34团14连至34团2连(K970+000至K97
9+0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310疏勒县罕南力克镇至塔孜洪乡(K123+500至
K128+500)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E6500003901005628001003
E6500003901005628001004
E6500003901005628001005
E6500003901005628001006
3
4
5
6
本批次招标各标段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及项目序号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且优先推荐各标
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多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项目序号的顺序优先
推荐该投标人为项目序号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某一投标人已被授予某个标段的第
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出现某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
许在本标段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1.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
,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
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
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
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
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
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