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洞景区旅游公路黑色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玉龙洞景区旅游公路黑色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玉龙洞景区旅游公路黑色化项目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已由利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利交审批〔202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省补资金85%和地方自筹15%。招标人为利川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境内 建设规模:玉龙洞景区旅游公路黑色化项目,起于团堡镇野猫水村卫生室,经观音井、仰耳坝、樱桃井村、店子坪,止于玉龙洞景区门口,全长8.07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h,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5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为路面黑色化工程,路线主要技术标准维持现状不变。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附录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lc.eszggzy.cn/lc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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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 ||||||||||||||||||||||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1.3项目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至少担任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至少担任过 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至少承接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1.5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1.6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2年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上述(1)~(9)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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