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消防大队室内生态温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刚察县消防大队室内生态温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6】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消防总队配套资金及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3">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内容:刚察县消防大队室内生态温室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23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海北州刚察县公安消防大队院内。
2.5建设工期:********4">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具有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若中标,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信誉,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罚,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7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进青备案登记。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书。
(5)2014、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6.投标文件的递交
********7">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1日上午10:00;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7室
业务联系人:马丰青
电话: ****-*******
传真:****-*******
开户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2016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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