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大伯坑,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东侧。目前为中间封场状态的垃圾填埋场,北面为沈海高速,东面为山地,南面及西面为汕尾大道中。该垃圾填埋场于 1996 年开始建场并投入使用,2017 年封场,同期在东北侧区域堆体上部建设了垃圾转运站。总占地面积约为 6.6 万 m2(最终面积由场调结果确认填埋区边界后方可确定),已填埋垃圾约为70万 m3。该填埋场早期运行管理不规范,无任何的库底及边坡防渗措施,也无渗沥液收集、导排、处理措施以及填埋气导排等措施。在填埋区西南侧,渗沥液处理站原有 1000m3 的调节池一座、污水处理系统两套,处理能力可达 520m?/d。本项目实施范围:卫星图可视的封场覆盖区域下的垃圾填埋区约 4 万 m2,以及转运站下方的垃圾填埋区约 2 万 m2(本期工程中需对转运站进行拆除,最终面积由场调结果确认填埋区边界后方可确定)。实施内容包括:填埋区边界范围内垃圾的清挖工程、垃圾筛分工程、垃圾转运工程、渗沥液收集及导排工程、渗沥液外运处理、开挖后场地初步回填等。 | |||
招标内容 | 1.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现场服务及相关报建工作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服务内容等。 2.工程勘察:一标段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含控制点测量、地形图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范围内其他勘察设计工作,且配合招标人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服务。 3.勘察、设计需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完成项目由勘察、设计单位应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15日历天,设计工期为5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491.7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投标最高限价为126.37万元;工程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365.34万元。最终以项目实施情况及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1勘察单位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单位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本单位缴交的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本单位缴交的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5.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7日09时00分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 |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招标人 |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凤园街中段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广彬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408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邢榕益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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