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择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择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20万元,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82万元。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计取,由中选人支付。单一来源采购展位租金及广告作为附加项目,业主单位及中选单位均不支付采购代理费,由中选代理机构统一代理。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参加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期间,宣传展示凉山州农业、农产品,扩大凉山州农业企业及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24年9月20—23日,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全州70余家农业主体参加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在成都市世纪城搭建的凉山展馆展示展销“大凉山”特色农产品,并开展农业招商项目洽谈、消费帮扶等活动。

(二)服务要求

被确定的代理机构,受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委托,在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包含:依法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专业人员或专家开展采购需求论证、审核采购文件;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依法组织报名和售卖采购文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答疑、踏勘现场等;依法组织采购活动(评审活动),形成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法对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依法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依法协助我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依法协助处理评审现场的突发事件,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评分办法以外的询问和质疑答复;整理、归档采购项目资料。在代理本采购项目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由代理公司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服务时间

自中选日开始至采购结束。

四、服务内容

(一)代理业主开展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相关工作,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件规定计取,由中选人支付。

(二)代理业主开展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相关工作,单一来源采购展位租金及广告作为附加项目,业主单位及中选单位均不支付采购代理费,由中选代理机构统一代理。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登记注册备案,同时入围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省分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库;

(三)在西昌市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实体分支机构,设置有专用的开评标场所,并配备相关监控设备。

六、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

(一)提交资料要求

1. 纸质的加盖了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 招标代理机构需同时入围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省分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库的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分网代理机构登记名单网上截图加盖鲜章)。

5. 申请人在西昌市经登记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财政主管部门场地验收表格复印件,加盖鲜章)。

6. 在西昌市设置有专用的开评标会议场所,并配备相关监控设备(从业人员需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场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办公场所、开评标会议场所等其他配套设施的影像或图片资料等,并加盖鲜章)。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行政处罚等负面行为记录的代理机构(提供网站截图)。

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处理承诺函。

9.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上述1—8条要求的材料,同时需按照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相关材料。

10.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资料的正本与副本(1份)应一起包装,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密封完整的资料,并加盖鲜章,资料逾期不补。

1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须专人报送纸质资料至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凉山州农业农村局3号楼103室。联系人:罗诗呷。联系电话:158*****603

(二)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5日(17:00截止)

(三)递交资料时间

2024年8月4日—2024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七、采购方式

在派驻局纪检组或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公告期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三家(含)以上的代理机构,采取从州农业农村局抽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作为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采购代理。

附件1 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凉山展馆设计制作服务项目、凉山展馆展位租金及广告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办法.doc

附件2 响应文件格式.doc


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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